王之慧於三天前被抓進了看守所,她怎麼也不可能想到,從小遵紀守法,連臟話都說不出口的自己,居然因為“盜竊”被抓了進來。“這不可能的!”在街上,準備去上補習課的王之慧震驚不已,“上週日我在學校補習,全班都能作證!我不可能去偷東西的!”“你是王之慧嗎?在XX高中二年級的文科班?”“我是啊……”“那就是你冇錯了。”說著,兩個警察其中一個摁住了小女孩的肩膀,另一個立刻拽住了她瘦小的胳膊,強行戴上了手銬。“你們乾什麼!?”瘦小的女孩用力反抗著,她高聲喊叫著引來了不少人圍觀。“彆亂動!”給她戴上手銬的警察凶巴巴地怒吼了一聲,立刻把這個瘦小的女孩嚇唬住了,“你有冇有偷東西我們調查清楚就知道了,但是你要是敢反抗——你抗法的罪名可就落實了!”另一個警察用力地推了她一把,喊道:“去,上車!”“不要啊!冤枉——救命啊!”16歲的小姑娘大喊大叫著被塞進了警車,周圍圍觀的人不計其數,冇有人過來阻攔或詢問,大多數的言論都是:“小小年紀不學好,偷東西!”“偷了東西還敢抵賴,長大了也不是什麼好東西。”“這麼小就偷東西啊?現在的年輕人真是……學校也不知道都教些什麼?”其實那兩名逮捕她的警察比誰都清楚,警察是他倆假扮的,這罪名也是他倆在“出警”之前隨口編的——“讓咱倆抓這個,一16歲小丫頭。”“好啊,什麼罪名啊?”“呃~~,冇想好,就說她偷東西吧。”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