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爸媽又活了。
他們活生生站在我麵前。
我不敢置信,媽媽還是那副笑嘻嘻的樣子,一把摟住我親:「傻熏熏,媽媽回來你還不開心啊?」
我如夢似幻,可爸媽好像完全記不得車禍了,這時爺爺匆忙趕到:「小熏,你走,帶你爸媽有多遠走多遠,永遠彆回來!」
他老淚縱橫,臉色白得嚇人:「爺爺對不起你們,養出來兩個薄情寡義的狗東西,爺爺這次就是拚了命,也不能讓你當孤兒!」
「彆讓任何人看到你爸媽!」
我不明白什麼意思,直到外頭響起鑼鼓聲,原來是出殯的吉時到了。
我渾身冰涼,我爸媽的屍體明明還躺在那。
那我現在牽著的,又是什麼?
直到看到爺爺手裡那支未乾透的毛筆,我心裡忽然有了答案。
假的也好,我不在乎。
隻要我們一家三口能在一起,怎麼樣都可以。
可到了第七天,爸媽像空氣一樣蒸發了,爺爺也暴斃死在家中。
死前,手裡還緊緊攥著那支所謂的神筆。
那一刻,我明白了一個道理。
神筆能畫物,也能畫人。
但畫出的東西並非永恒,需要付出一定代價。
至於具體規則,我還需要搞清楚。
當看到姑姑全家搬進市裡最貴的彆墅,頂奢名牌流水般往裡送,大伯包機飛澳門大賭特賭時。
我笑了,真心誠意的。
回到那間陰暗潮濕的地下室,這裡壘著層層疊疊的書,牆上糊著各類獎狀。
還有一張老舊泛黃的全家福。
十年了,記憶裡爸媽的麵目都要模糊了,我的願望,儘在不言中。
壓住眼中潮熱,我翻開試卷,平靜地開始做題。
他們笑話我愚蠢膽怯,無所謂。
請儘情笑。
在冇徹底掌握規則前,我啊,允許你們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