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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族崛起之崢嶸百家 第336章 人王犯法與平民同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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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許聞這麼說,一方麵是肯定了師尊的功勞,再有就是這件事壓力太大,他自己一個人懲罰不起,需要用死人的名頭來幫忙承擔。

如果承受不住壓力,被質問是不是想要和貴族對抗一類的,他完全可以推給自己的師尊,雖然多少有點不地道。

但是他這個小小的名宿,承擔不起這麼大的後果。

而且死人也不可能和他搶名氣,他也不介意幫自己師尊多宣傳一下。

“不是,這麼說雖然得罪了不少人,也不應該被人稱作狂徒啊?”

穀秋立刻發現了漏洞,疑惑的詢問道。

然而這話直接把許聞詢問的有點不好意思了,但他也知道隱瞞不了,打聽一下還是能夠打聽出來的,畢竟周圍的人都叫他狂徒,

“我為了讓法典能夠代替規矩,體現法典的公平公正性,曾經說過:人王犯法和平民同罪。

我不是要否定人王的權利,我隻是打個比方,讓大家知道法典是公平公正的,不管是人王還是平民,隻要犯了法典,都應該接受懲罰。

結果…就宣傳開了,說我不尊重人王,不尊重貴族,不尊重聖人製定的下來的規矩。

然而我就被稱作狂徒了,各國的人王都不喜歡用我。”

擔心彆人在傳播訊息的時候添油加醋,許聞主動的把這件事來龍去脈給說清楚。

而且他也後悔說這話了,當時是情況所逼,他真的沒有不尊重人王,不尊重聖人的意思,倒是真的不尊重貴族了。

但是後悔也沒用了,他的狂徒名號已經傳播出去了,感覺太狂妄了。

再加上對他以前話的意思的曲解,更是把他釘死在了狂徒的恥辱架上麵了。

以前有權貴想要招攬他成為門客,不過被許聞給拒絕了,許聞原話他自己都記不清楚了,大概意思就是他的學問不適合給權貴當門客,而且當做門客也沒有他發揮的地方。

相反的,他的學問適合給人王服務,可以幫助人王治國平天下等等一類的。

結果就被曲解了,說他非人王不投靠,看不上權貴們的門客等等,結果就得罪了一大批人。

他的本意不是看不上貴族,隻是自己的主張不適合那些權貴。但是最後變成了他看不起貴族,對於他的主張問題更是隻字不提。

這也是許聞淪落到現在這個地步的主要原因。

以前生活雖然不太好,但是憑借他的名聲以及學問,還是能夠混口飯吃的,但是自從有了狂徒的名號之後,他連一頓飽飯都沒有吃過。

如今搞得和乞丐差不多了,但是讀書人的驕傲,又讓他不甘心墮落,不願意和乞丐為伍。

雖然被那麼多人嘲笑,被夥計趕來趕去,但是他不會去吃剩飯乞討,隻會正大光明的去吃,即使大家嘲笑也無所謂。

眾人對許聞的遭遇感慨之餘,同時又隻能說活該。

人家人王或者權貴招攬你,就是想讓你為自己工作,為自己謀福利的,不然招攬你乾嘛。

你倒是好,人王招攬你,你說出人王犯法和平民同罪話來,這不就是端起碗吃飯,放下碗罵娘嘛。

人家人王就是想讓你幫他強大,給他出謀劃策一類的,結果你說人王和平民應該是一樣,犯法都要接受懲罰。

那麼人王招攬你的目的是什麼?

這不一下子全得罪完了嘛,你要是說貴族犯法和平民同罪,說不定人王還能保你一下,然而這話說的,一點意義都沒有了,人王也不願意保你了。

讀書人有點傲骨是好事,但是也要懂的審時度勢啊,事沒有辦成,還敗壞了自己的名聲,感覺這種人就是忘恩負義。

我原本資助你一點錢,想要給你改善生活,但是你卻當著那麼多人,說我應該把錢都捐出去,你這不是忘恩負義是什麼。

哪一個人王胸懷那麼大,還可以容你。

彆說是那些人了,就連穀秋都有勸說厲夏的衝動,讓他不要理會這個許聞。

古代雖然口口聲聲喊著皇帝犯法與庶民同罪,但是哪個皇帝被治罪了,他們可是有一個很大的特權,那就是欺君之罪。

這個罪名的定義,就讓皇帝繞開了法律的製裁,所以他不會犯罪,他殺死的人都是有理由的,即使沒有理由,那不還有欺君之罪誅九族嘛。

誇張一點來說,你左腳跨入大殿,都有可能被按上欺君之罪,隻要皇帝想要殺你。

至於偷盜搶劫,那更是不可能的事情。

因為那有一個合法的名字叫做加稅,就問你怕不怕吧。

看著厲夏在那裡沉思的樣子,許聞自己也著急了,真的擔心厲夏和其他的人王一樣,一聽說這件事就放棄了他。

於是不斷的在旁邊辯解。

“大王不要誤會,那些傳言真的隻是誤會,在下並沒有冒犯人王的意思,隻是為瞭解釋法典的公平公正性。

而且法典還沒有結束,在下完全可以把法典拿給大王過目,大王如果覺得有什麼不妥的地方,在下完全可以繼續更改。

畢竟是天授王權,法典雖然厲害,但是也管不到人王,畢竟大王的權利,都是上天賦予的。

在下承認,當時說那話確實有點欠考慮,但是在下並沒有那個意思,還請大王明鑒。”

經過磨礪,許聞早已經磨平了年輕時的棱角,現在變得越來越圓滑了,也可以說越來越成熟了。

許聞他們想到的這個法典,其實也不能說不好。

這也很符合法家的思想理念,那就是追求公平公正,無論是以法治國還是規矩的製定,目的都是為了追求公平。

然而在現世這個擁有特權的貴族階層統治的時代,想要做到公平公正何其艱難,必定會和統治者起衝突,這是繞不開的症結。

畢竟階級存在的地方,就不可能做到公平公正。

法家大能們發展了這麼多年,思考這麼久,一直沒有找到一個兩全其美的辦法,法典概念提出,也不是許聞的師尊是第一個提出來的,提出來的人多了去了,隻不過一直沒有找到兩全其美的辦法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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