釀秋實 第二百七十一章 立春小記·一
立春原本不叫立春。
她活了二十八年,曾有好多的名字。
最早在那個小漁村的時候,她被爹孃叫做‘賤女’。
作為家中的老十三,她如村中所有人一樣,有幾個‘嫁’入大戶人家的姐姐,幾個隻存在於旁人口中,卻消失無影無蹤的姐姐,幾個因手腳麻利而被留在爹孃身邊,不肯輕易許配人的姐姐.......
但她也更特彆一些。
那就是她家的爹孃始終沒有生下一個男孩。
這是要命的事。
不是什麼傳宗接代,繼承香火......於小小的她而言,這意思就隻是原原本本‘要命’的意思。
一直生不出男孩,爹孃就要一直生。
可打漁也不是什麼緊俏事,有多少收成全憑天意,多一個人就多一張嘴,多吃一些彆人的份。
沒什麼能從殺人更節省糧食。
那些遙遠而又模糊的記憶之中,她也曾數次在打漁時被爹孃丟下海去,好在有大姐把她撈回來,又同爹孃反複提及她容貌很好,晚些說不準能換些銀錢,才勉強撿回一條命。
但她勉強撿回一條命,就得有其他人丟掉命去。
在她之後,爹孃又生了兩個妹妹。
那兩個妹妹都是一落地,一口奶都沒喝,被看了一眼胯下,便被丟在了打漁的魚簍裡。
魚簍腥臭,蠅蟲漫天。
她們就那麼從白天哭到晚上,從一開始被蚊蟲啃咬時的大聲哭鬨,而慢慢變得無力反抗......
最後,‘嚶’的一聲之後,便再也沒有了動靜。
這聲音同年少時無數夜晚村中的動靜逐漸重合,她做夢都想離開那片漁村。
可她腳步那麼短,那麼矮,肚子那麼餓,兜兜轉轉也沒能走出去。
她隻能等,她想過自己或許會像那些嫁入大戶人家的姐姐們一樣,被爹孃送去大戶人家裡麵伺候人,隻要能離開這個漁村,什麼都是好的。
但她沒想到,爹孃為了多一兩銀錢,將她賣給了一戶死了兒子的人家,要她陪葬冥婚。
那是她的第二個名字,她叫‘陳家婦’。
她想跑,可被毒打一頓後塞到了棺材裡。
她不想死,很不想死,所以憑著自己憋氣打漁,警戒呼哨不輸頂頂好漁夫的本事,硬生生在棺材裡打起了許久許久呼哨。
她渴望有人路過這片墳地救下她,所以這回打呼哨打的也格外久,久到許是過了日,過了夜,幾乎是要憋死的時候,有個膽大的屠夫聽到聲音,挖開墳墓救下了她。
那年她十三,屠夫三十有六,生的肥頭大耳,是個酒渾蟲,有過妻兒,不過妻兒難產,一屍兩命......
但,她真心謝他,於是便跟在他身後,硬要嫁給屠夫,用以報答他。
屠夫雖生的凶悍,乍一看不像什麼好人,可心腸卻不壞,他說她太小,還沒一隻小狗兒大,不能給他當媳婦,但可以留下給他當閨女。
於是,她有了第三個名字,‘小狗兒’。
阿爹的營生雖也不是時時都好,可殺豬時旁人不要的下水卻也夠她滿足。
那三個月裡,阿爹在外殺豬,她就在家中將那僅有的幾件家當擦了又擦,期許著阿爹今日替人主人家殺豬時,主人家能不要那幾件下水,她也要起鍋燒肉,和阿爹一起飽餐一頓。
可三個月後的某一日,她盼呀盼,沒能等到阿爹先回來,卻等回了將她封進棺材的陳家人還有幾個官差。
同在一個縣城裡,陳家人看到墳墓被挖,知曉她逃走,又經鄰裡聽聞屠夫多了一個女兒,便使了些銀錢帶著官差上門,將她抓個正著。
等阿爹回來的時候,她已經又被打了個半死。
阿爹見她如此,大怒著衝進門,可那些官差見他一臉凶相,竟是先一步動了手......
阿爹倒下的時候,很沉,很沉,怎麼也扶不起來。
官差們見有人死,摸走了家中為數不多的幾件值錢東西。
陳家人有官差撐腰,也不十分膽小,生拉硬拽又將她賣了。
小狗兒沒了家。
她也換了第四個名字,叫‘艾草’。
艾草是個沒開臉的雛妓。
老鴇見她有幾分姿容,讓她跟著一個名叫‘芙蓉’的頭牌,順勢學學芙蓉是怎麼伺候人的。
在那個白天死寂,夜晚猶如鬼魅橫行的地方,人人都說芙蓉的脾氣不好。
她最初的幾年裡也這麼覺得,因為芙蓉總是對她沒什麼好臉色,也總是將她的臉打的青一塊紫一塊好久消不去疼。
但是後來,那群大老爺們來的時候,芙蓉姐姐卻還是擋在了她的身前。
她看得出來芙蓉姐姐分明害怕的渾身都在發顫。
可芙蓉姐姐卻仍指著她臉上的青紫,說她醜,不好看,不會伺候人,不如由芙蓉來伺候,讓那群大老爺們放過小小的她.......
她那天站在門前站了很久,她想,等芙蓉出來,她往後發誓再也不偷偷往芙蓉的茶裡吐口水。
可芙蓉沒能出來。
芙蓉被活生生打死在了屋子裡。
而她也被其中一個對她臉上紅腫頗為感興趣的老爺隨手一指,帶走,成了三十七房小妾。
在那個人人都挨過鞭子的縣衙後宅裡,這回,那個小漁村裡出來,本能成為最警戒,最厲害漁手的女娃娃,又換了個名字,‘三七’。
至此,她已經在十年裡換了五個名字,卻仍說不上來心中的難受到底是什麼。
分明,這回,比先前所有的名字都算好。
分明,這回,除了捱打,她已經能夠吃飽飯,甚至還比從前胖了不少。
分明......
捱打其實也還好,因為她所知的尋常人家,婦人平日裡也少不得被打。
她該滿足的。
隻是,她站在四四方方的屋簷下時,偶爾還是會打呼哨。
隻是,燕子飛過的時候,她仍會試試自己的目力可否還能看清燕子的每根羽翼.......
她該滿足的......
隻是,可能還需要一些日子。
她如此想著,但,世事的難料再一次超出了她的想象。
那一日,縣衙後院火光四起。
人人惶惶自危。
那一夜,武庫之中燈火通明。
小娘子說,名垂青史。
淚光與火光一同燃燒的夜裡,她終於能回想起年少時在那個滿是鹹腥味的海邊,阿爹把她推下海時,她奮力扒在甲板上時說的話語——
她說,爹,彆殺我,隻要給我一口飯吃,我做的一點也不比男人要少,我能網到很多魚,我能讓大家夥都吃飽飯。
親爹沒信她,把她推下了海水。
不過,餘縣令信了她。
餘縣令給了她歸處,給了她一把弓,給了她一個生機勃勃的好名字,立春。
而如今,一個平平無奇的午後,餘縣令又找到了她,給了她官印,給了她人手,給了她銀錢,對她說:
“立春,願不願去淮南出個差事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