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歡接到電話的時候,正在給院子裏的茉莉花澆水。
那是媽媽生前種下的,滿牆的茉莉已經爬了大半個花架,每年五月開得轟轟烈烈,香氣能把整棟別墅都泡透。
媽媽走的那年周歡才七歲,什麽都記不太清了,隻記得她躺在病床上,拉著自己的手,聲音很輕很輕地說了句“歡歡要乖”。
後來後媽林婉進門,帶著她那個比周歡小兩歲的女兒林雪,再後來爸爸給林雪改了姓,叫周雪,這棟別墅裏就再也沒有人提過周歡媽媽的名字,連那張掛在客廳的全家福都被換成了新的。
照片裏周誌遠摟著林婉,周雪笑得像個小公主,周歡站在最邊上,嘴角彎得客氣又疏離,像不小心入鏡的外人。
電話是爸爸打來的。
周歡拿著花灑的手頓了頓,看著螢幕上那個一個月也亮不了幾次的備注,猶豫了兩秒才接起來。
“歡歡,晚上回家吃飯。”周誌遠的語氣不像商量,倒像下通知,“你林阿姨做了不少菜,一家人好好吃頓飯。”
一家人。周歡垂眼看了看自己沾了泥土的手指,低低應了聲“好”。
她其實猜到了這頓飯沒那麽簡單。周誌遠最近很少回家,偶爾回來也是眉頭緊鎖,把自己關在書房裏一根接一根地抽煙。
周歡有一次路過書房門口,聽見他在打電話,聲音壓得很低,說什麽“資金鏈”“周轉”“再給我一個月”。
她沒多問,因為她知道在這個家裏,問了也是自討沒趣。
林婉會笑著把她的話岔開,周雪會翻個白眼說“你管那麽多幹嘛”,而周誌遠隻會擺擺手,說大人的事小孩別操心。
二十一歲的周歡在這個家裏,始終是個“小孩”。
黃昏時分她換了件幹淨的碎花裙子,把頭發隨意紮了個低馬尾。
下樓的時候周雪正窩在客廳沙發裏刷手機,聽見腳步聲抬起頭來掃了她一眼,目光從她素淨的臉上滑到那條洗得有些發白的裙子上,嘴角扯了扯:“哎呦,你這裙子是不是三年前買的?好歹是爸爸叫你回來吃飯,你也稍微打扮打扮嘛。”
周歡沒接話,徑直走到餐桌旁坐下。
林婉從廚房端著湯出來,笑得溫溫柔柔的,把湯放在桌子正中間,又不動聲色地把周雪麵前那盤清蒸鱸魚挪了挪位置,讓魚肚最嫩的那塊剛好對著自己女兒。周歡看見了,目光平靜地收回來,給自己倒了杯白水。
周誌遠是最後進來的。他西裝都沒換,領帶鬆鬆垮垮掛在脖子上,鬢角的白發好像又多了幾根,整個人看起來疲憊得厲害。他在主位上坐下來,環顧了一圈桌上的人,嘴唇動了動,像在斟酌什麽話。
林婉給他盛了碗湯,遞過去的時候手指在他手背上輕輕按了一下。這個細微的動作被周歡看在眼裏,她端起水杯喝了一口,等著。
“有個事,要跟你們說。”周誌遠放下湯碗,手指在桌麵上敲了敲,“公司最近……遇到點麻煩,需要霍氏集團的一筆注資。霍氏那邊已經初步同意了,但霍總提了個條件。”
他說到“霍總”兩個字的時候,聲音明顯矮了一截。周雪還在低頭刷手機,林婉倒是立刻抬起頭來,眼神裏閃過一絲警覺。
“什麽條件?”
周誌遠沉默了幾秒,目光不自覺地往周雪那邊飄了一下。“霍氏的總裁霍司琛,今年二十八,未婚。他開出的條件是聯姻。”
“啪”的一聲,周雪手裏的手機砸在了桌麵上。她猛地抬起頭,臉上的血色以肉眼可見的速度褪下去,嘴唇抖了抖:“爸,你說的是……霍司琛?就是那個霍司琛?”
周歡對商業圈的事情瞭解不多,但“霍司琛”這三個字她聽過。不是從家裏聽來的,是偶爾刷手機的時候看到的新聞標題——“霍氏集團收購遠洋地產,原董事長三天內舉家搬遷”“霍司琛出席商會晚宴,全程無人敢上前搭話”“傳聞霍氏掌權人手段鐵血,黑白兩道聞之色變”。
那些標題一個比一個誇張,底下的評論更熱鬧,有人說他是活閻王轉世,有人說他殺伐果斷到連自己的親叔叔都送進了監獄,還有人信誓旦旦地說他身邊從來沒有女人,八成是有隱疾。
“不可能。”周雪蹭地站起來,椅子腿在地板上刮出一道刺耳的聲響,“我不嫁!爸你瘋了嗎?那個人誰不知道,外號活閻王,手上沾了多少事你自己心裏沒數嗎?你讓我嫁給他,那不是把我往火坑裏推?”
周誌遠的臉色沉下去,但他顯然早就預料到這個反應,壓著聲音說:“你坐下,喊什麽喊。這是公司唯一的出路,你以為我願意?但霍司琛點名要周家的女兒,霍氏的法務團隊已經把合作協議擬好了,隻要聯姻完成,注資立刻到位。
如果沒有這筆錢,下個月公司就要申請破產,到時候這套房子、你的車、你媽的包,全都要拿去抵債,你以為你還能坐在這裏刷手機?”
周雪被最後那句話刺到了痛處,愣了一瞬,眼眶立刻就紅了。
她轉向林婉,抓住她的胳膊,聲音又尖又細:“媽!你聽聽爸說的什麽話!他要把我嫁給那個活閻王!那個男的連女人都不碰,圈子裏都在傳他不行,嫁過去就是守活寡!”
林婉的臉色也變了。她放下筷子,目光銳利地看向周誌遠:“誌遠,這事你怎麽不提前跟我商量?霍司琛是什麽人你比我清楚,你讓小雪嫁過去,萬一出點什麽事——”
“我能怎麽辦?”周誌遠一巴掌拍在桌子上,碗碟齊齊跳了一下,“你以為我沒想過別的辦法?銀行、投資機構、我認識的所有人,能求的我都求過了。
霍氏是唯一願意接手的,但條件就是這個。你要是有更好的辦法,你現在就說。”
餐廳裏安靜了幾秒,隻剩下週雪壓抑的抽泣聲。
周歡坐在角落裏,安靜地夾了一筷子青菜放進嘴裏,慢慢嚼著。
她的存在感低到幾乎可以忽略不計,低到這整場爭吵裏沒有人看過她一眼。
她已經習慣了這種透明感,甚至覺得這樣也挺好,至少不用被架在火上烤。
直到周雪的目光忽然轉向了她。
那一眼裏帶著一種周歡很熟悉的東西——從小到大,每次周雪闖了禍要找人頂包的時候,每次她想要什麽東西自己拿不到的時候,她就會用這種眼神看過來。
不是求助,是打量,像在評估一件工具好不好用。
“爸。”周雪的聲音忽然平靜下來,眼淚還掛在臉上,但語氣已經變了一種味道,“霍司琛要的是周家的女兒,對吧?”
周誌遠皺眉看著她,沒接話。
“他又不知道周家有幾個女兒。”周雪慢慢坐回椅子上,手指絞著餐巾,眼睛裏亮起一種近乎病態的光,“外麵的人隻知道周家有個女兒,從小到大出席各種場合的都是我,上新聞的也是我。
姐姐一直待在家裏,沒人知道她長什麽樣,連霍司琛也不知道。既然他要周家的女兒,那姐姐也是周家的女兒啊。”
周歡的筷子停了。
她抬起眼,正好對上林婉投過來的視線。那一眼太快了,快到旁人根本捕捉不到,但周歡捕捉到了——林婉的眼睛裏閃過一道光,和周雪剛才那道一模一樣。
“小雪說得對。”林婉的聲音重新變得溫柔起來,她伸手按住周誌遠的手背,像是在安撫一隻即將發怒的獅子,“誌遠,你想想,霍司琛要的隻是一個名頭,是周家的誠意。
歡歡也是你的女兒,她嫁過去一樣能完成聯姻。而且歡歡性子沉穩,比小雪懂事多了,說不定去了霍家反而能站穩腳跟。”
她說著轉向周歡,嘴角彎起一個恰到好處的弧度,眼睛裏甚至帶上了幾分懇切的溫度:“歡歡,你也看到了家裏的情況。你爸爸這些年不容易,公司要是真倒了,這個家就散了。
小雪從小嬌生慣養的,真嫁過去怕是撐不住,你比她大兩歲,比她懂事……”
周歡沒說話。
她把嘴裏的青菜嚥下去,拿起餐巾擦了擦嘴角,動作很慢很輕,像在給自己爭取幾秒鍾的思考時間。然後她抬起頭來,看著林婉,聲音平平的:“我不嫁。”
三個字落下去,餐廳裏的溫度驟降了幾度。周誌遠的表情僵住了,周雪的眼神閃了閃,林婉嘴角的笑意也凝了一瞬。
但也隻是一瞬,林婉就重新笑了起來,笑得比剛才更溫和,甚至帶著點母親哄孩子的耐心。
“歡歡,你先別急著拒絕。”她站起來,繞到周歡身邊,把手搭在她的肩膀上,掌心溫熱,力道卻帶著一種不容抗拒的壓迫,“有件事你可能不知道。張姐她兒子最近是不是要上大學了?學費湊夠了嗎?”
周歡的身體猛地繃緊了。
張姐是家裏的保姆,也是這棟別墅裏唯一一個會在深夜裏敲開周歡房門、問她餓不餓要不要吃碗麵的人。
周歡發燒的時候是張姐背著她去的醫院,周歡被周雪冤枉偷東西被林婉罰站在院子裏淋雨的時候,是張姐撐著傘跑出來把她拉進屋的。
在這個所謂的家裏,張姐是唯一讓她感覺到“人味”的存在。
“張姐的兒子差三萬塊學費,我前兩天剛幫她墊上了。”
林婉的聲音很輕,輕得像是耳語,隻有周歡一個人聽得見,“她在我麵前千恩萬謝的,說這輩子做牛做馬都要報答我。
你說,要是我讓她勸勸你,她會怎麽選?”
周歡的手指在桌佈下攥緊了,指節泛白。
林婉直起身來,重新掛上那副賢妻良母的麵孔,笑著說:“歡歡一向是最懂事的孩子,她會想明白的。來,先吃飯,菜都涼了。”
周誌遠看了周歡一眼,嘴唇動了動,像想說什麽。但他最終什麽都沒說,低下頭繼續喝湯。
周雪重新拿起手機,臉上的淚痕還沒幹透,嘴角已經勾了起來,翻到一條搞笑視訊,外放的聲音在安靜的餐廳裏格外刺耳。
周歡坐在那裏,麵前的飯菜一口都沒再動過。
她看著這一桌人——她的父親、她的後媽、她的妹妹,每個人都在自己的位置上安然無恙地吃著飯,而她被釘在椅子上,像砧板上的一條魚。
窗外的茉莉花香飄進來,是媽媽種的那一牆茉莉。
她忽然想起媽媽還在的時候,夏天的傍晚會抱著她坐在花架下,指著滿牆的白花說:“歡歡你看,茉莉花看著不起眼,但香氣能飄很遠。以後你也要像它一樣,不管被種在哪裏,都要開出自己的花來。”
周歡閉上眼睛,再睜開的時候,眼底那一點水光已經被壓了下去。
“我嫁。”
兩個字,輕得像茉莉花瓣落在地上。
周雪刷手機的手指停了一下,隨即恢複了正常,嘴角的弧度又往上揚了揚。林婉滿意地笑了,給周歡碗裏夾了一塊魚肉,說“這纔是好孩子”。
周誌遠抬起頭看了大女兒一眼,喉嚨裏滾了滾,最終隻擠出兩個字:“……委屈你了。”
周歡沒有回應。
她隻是低頭看著碗裏那塊魚肉,想起媽媽還在的時候,每次吃魚都會把魚肚最嫩的那塊夾給她。
而現在夾給她的這個人,正笑眯眯地等著把她推進一個活閻王的籠子裏。
婚期定得很快,快到周歡甚至來不及反應。
霍氏那邊的法務像是早就準備好了所有檔案,從協議簽署到婚禮籌備,全程高效得令人窒息。
周誌遠拿到注資的第一筆款項那天難得露出了笑容,林婉張羅著給周歡置辦嫁妝,挑的全是周雪用不上的東西,連婚紗都是商場打折款。
周歡不在乎這些,她隻在乎一件事——張姐的兒子順利交了學費,張姐給她打電話的時候聲音哽咽,說小姐你受委屈了,周歡握著手機笑了笑,說“沒事的,張姨,你兒子能順利的讀上書就行。”
婚禮在霍家名下的莊園舉行,排場大得離譜,但賓客並不多,大多是霍氏的商業合作夥伴。周歡穿著那件不太合身的婚紗站在禮堂門口,隔著白紗看出去,第一次見到了霍司琛。
他比新聞照片上更高,穿著一身剪裁極好的黑色西裝,肩寬腰窄,站在那裏像一把出了鞘的刀。五官是極其淩厲的長相,眉骨高,鼻梁挺直,薄唇微微抿著,整個人從骨子裏透出一種生人勿近的冷。
他的目光掃過在場所有人,最後落在周歡身上的時候,眉頭幾不可見地皺了一下。
不是那種驚豔或滿意的反應,而是——疑惑。
周歡垂下眼,心跳漏了一拍。她不確定他是不是看出了什麽,但箭已經在弦上,由不得她退了。
交換戒指的時候,霍司琛的手指捏住她的指尖,力道不重,但溫度很低。
他的手骨節分明,指腹有一層薄繭,不像養尊處優的商人,倒像常年握槍的人。
周歡的手在他掌心裏微微發抖,他垂眼看了她一眼,那雙深黑色的眼睛裏翻湧著某種她讀不懂的情緒。
儀式結束後是簡短的宴會,周歡被安排坐在霍司琛旁邊,兩個人之間隔了不到二十厘米的距離,卻像隔了一整條銀河。
他不說話,她也不說,整桌人都在小心翼翼地觀察著這對新婚夫婦的互動,然後得出同一個結論——這位周家小姐,怕是要在霍家吃大苦頭了。
宴會結束的時候已經是深夜,賓客散盡,莊園重新安靜下來。周歡被管家領到主臥門口的時候整個人都是僵的,手心全是冷汗。
她推開門走進去,房間大得驚人,落地窗外是整片莊園的夜景,而霍司琛就站在窗前,西裝外套已經脫了,襯衫袖子捲到小臂,露出一截結實的前臂和上麵隱約的疤痕。
他轉過身來看著她。
那一眼很長,長到周歡覺得自己的呼吸都要停了。
然後他朝她走過來,皮鞋踩在地毯上沒有聲音,但每一步都像踩在她心髒上。
他走到她麵前停下來,居高臨下地俯視著她,伸出手——不是碰她,而是拿起了床頭櫃上的平板電腦,解鎖螢幕,翻出一張照片舉到她眼前。
是一張泛黃的舊照片。照片裏是一條河,河岸上站著一個小女孩,紮著兩個羊角辮,手裏舉著一根棒棒糖,正朝鏡頭笑得眼睛彎彎。
周歡的瞳孔猛地收縮。
她認得那條河,認得那根棒棒糖,甚至認得照片裏自己身上穿的那件紅色小棉襖。
那是她六歲那年冬天,媽媽帶她回外婆家的時候拍的。她之所以記得這麽清楚,是因為那天她在河邊救了一個男孩——那個男孩比她大幾歲,不知道為什麽掉進了河裏,冬天的水冷得刺骨,她連想都沒想就跳下去把他拖上了岸。
男孩嗆了水,臉色發青,她把自己身上的棉襖脫下來裹在他身上,又跑去喊大人。
等大人們趕來的時候男孩已經被家人接走了,隻留下一根棒棒糖放在岸邊石頭上,底下壓著一張紙條,歪歪扭扭寫著兩個字——等我。
她後來再也沒見過那個男孩。
“你……”
霍司琛把平板扔回床上,忽然伸手捏住了她的下巴,力道不輕不重,剛好讓她被迫抬起頭來直視他的眼睛。
他的目光從她的眉眼掃到她的嘴唇,又從嘴唇回到眼睛,像是在一寸一寸地確認什麽。
然後他笑了。
那個笑容很淡,淡到嘴角隻是微微揚起一個弧度,但就是這一個小小的弧度,把他整張臉的冷意全部融掉了,露出底下灼熱得幾乎燙人的某種情緒。
“周家送錯了人。”他的聲音低沉,像裹著砂礫,每一個字都帶著一種篤定到近乎蠻橫的力道,“但我等了十九年,等的就是你。”
周歡的腦子裏轟的一聲炸開一片空白。
他低頭湊近她,拇指從她下巴上移開,擦過她的顴骨,最後停在她耳後那顆小小的紅痣上。那顆痣很小,藏在發際線邊緣,連周歡自己都快忘了它的存在。
但他的指腹準確地覆上去,像是在撫摸一件找了很久很久的東西。
“你救我的時候,耳朵後麵這顆痣,”他頓了頓,聲音低得像是從胸腔深處震出來的,“我記了十九年。”
窗外夜風卷著茉莉花的香氣湧進來。周歡這才注意到,莊園的花圃裏種了滿滿一園的茉莉,比媽媽種的那一牆還要多,還要密,白花花的鋪了一地月光。
她不知道這些茉莉是什麽時候種下的。但霍司琛知道。
從他十九年前被救起來的那天起,他就記住了那個小女孩身上的味道——不是香水,不是沐浴露,是滿牆茉莉花被陽光曬過之後,暖融融的、甜絲絲的香氣。
後來他讓人找遍全城,找到了那棟種著茉莉花的別墅,查到了那家人的底細,然後用了很多年,一步一步,把整個局鋪到了今天。
他不是要周家的女兒。他從頭到尾,要的隻是那一個。
周歡的眼眶忽然就紅了。不是委屈,不是害怕,是一種她壓抑了太多年、已經快要忘記怎麽表達的、鋪天蓋地的酸澀。
在這個世界上,連她的親生父親都不會為她多停留一眼,卻有一個人,因為一根棒棒糖、一顆紅痣、一牆茉莉花,找了她十九年。
霍司琛看著她泛紅的眼眶,眉頭皺了一下。他收回捏著她下巴的手,從口袋裏掏出一塊手帕遞過去,語氣硬邦邦的:“別哭。我說話不好聽,但我不欺負自己人。”
頓了一下,又補了一句,聲音更硬了,但遞手帕的動作輕得不像話。
“你是我的人。從今天起,整個京城沒人敢動你一根頭發。”
周歡攥著那塊手帕,眼淚終於落了下來。但這一次,她不怕被人看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