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總馬上和馬總給他的那家評估公司聯絡了,對方說可以給他們的項目出具評估報告,但對方說出來的評估費,嚇了王總一跳,對方開價五十萬。
王總給馬總打電話,把事情和他說了,馬總也很為難,他說,我們也冇有辦法去壓第三方,我們要是去壓了,人家亂評估,最後出了什麼問題,人家反過來說是因為我們乾預的結果,我們怎麼說?
“王總,評估費的事情,你們雙方纔是當事人,是委托和被委托方,隻能你們自己談了。”
王總問:“馬總,那有冇有可能,我另外換一家評估公司?”
“不行,評估公司的事情,不是我決定的,是我們公司經過考覈認證的,每個部門的業務,都必須通過這家評估公司的評估。對了,銀行不也是這樣嗎?”馬總反問。
王總找銀行貸款,銀行也需要評估公司出具評估報告,銀行也一樣會指定評估公司,不過,評估費冇有這麼高,這都超過正常的收費標準好幾倍了。
國家規定的評估費收取標準,它是采取遞進式的,以一個億為例:
100萬元以下部分, 100×8‰=0.8萬元;100萬元-1000萬元部分, 900×3.5‰=3.15萬元;1000萬元-5000萬元部分,4000×1.2‰=4.8萬元;5000萬元-10000萬元部分,5000×0.75‰=3.75萬元。合計是0.8 3.15 4.8 3.75=12.5萬。
評估值超過一個億的,每增加一個億,增加一萬的評估費。
按這個標準,王總仔細算了,他要做一份五個億的評估報告,費用應該是16.5萬元。
王總和對方說了,對方說,你說的那個,是資產評估的收費標準,資產評估多簡單,我們都不需要做什麼工作,土地和房產的麵積,等於是相關部門已經給我們確認了,再參考一個當地目前的市場價就可以。
“但我們現在要做的,是項目評估,不是資產評估,收費的標準肯定不一樣。”
對方還好心地提醒王總,和他說:
“你也可以選擇做資產評估,你要做資產評估的話,我們就按這個標準收費,還可以給你打個折,中投那邊,也是可以接受資產評估的。”
王總說好好,“那我就做資產評估,請問需要什麼手續?”
“首先當然是證照齊全,提供土地證房產證給我們,證明你已經合法地擁有這部分資產,對不對?我們隻能在這個基礎上才能開展工作。”
王總一下子就被噎住了,自己不就是因為冇有證嗎,想了想,他問:
“那我現在的房產證,還有一部分土地證,正在辦理之中,可以嗎?”
對方一口回絕:“那不行,隻要證冇有下來,從法律上來說,你就還冇有擁有這土地和房子的所有權,我們不能做。”
“那,那要怎麼辦?”
“兩個選擇,一個是等證辦下來,你再來找我們去做資產評估。還有一個,那就隻能做項目評估了。”對方說。
王總這裡已經是火燒眉毛,正等米下鍋,或者說是,鍋裡的油都開始冒煙了,他連要炒的食材還冇有呢。他哪裡等得到土地證房產證都辦下來,再去找他們。怕就怕等到那個時候,中投那邊又變了卦,說是政策調整,或者是今年的放款額度已經用完,不能再放了。
這種事,誰能說得準?
同時,王總心裡還有一個小心思,做項目評估還有一個好處是,他冇有把資產抵押給中投,隻要他們的錢下來,自己就緩過一口氣,新工廠可以開始運轉,已經在收縮的市場,可以重新擴展。
同時,自己也有時間,等開發區把那塊土地調整到位,自己的房產證就可以順利下來。隻要房產證到手,他就還可以去找銀行,把工廠抵押給他們,這樣,自己等於是多出來一筆資金。對他們這種正在發展和市場拓展的公司來說,哪裡還有嫌錢多的?
考慮清楚了,王總從公司已經很緊張的資金裡,擠出了五十萬,打給那家評估公司。
整個的評估工作很順利,王總如願拿到了他夢寐以求的評估報告。
收到評估報告的第一時間,王總馬上給馬總打了一個電話,說自己坐晚班飛機去北京,親自送評估報告過去。
馬總說好,你把航班號發給我,我讓人去機場接你。
“不用了,不用這麼麻煩。”王總趕緊說,“我到北京都半夜了,不用辛苦司機師傅,我自己打個車就可以,明天上午,我去馬總的辦公室。”
“真不用?”馬總問。
“不用,不用,謝謝了。”
“那好吧,我們明天見。”馬總說完,把電話掛了。
這一次到北京,王總還是住在北京華僑大廈睿思酒店。人不順和太順的時候,都特彆容易迷信,王總覺得自己上次來北京,太幸運了,能碰到馬總他們這樣的中字頭的大公司,把自己的問題都解決了。
他就覺得,自己住的這家酒店,給自己帶來了好運氣,所以這次來,他特意還要住在這裡。到了前台,王總還想要自己上次住過的房間,可惜這房間已經有客人了,王總隻能放棄。
第二天上午,王總帶著評估報告,去了馬總辦公室,馬總看了看評估報告,站起來和王總說:
“你跟我來。”
馬總帶著王總,去了他們公司總經理的辦公室,總經理姓李,馬總和他一介紹,李總就知道了,他說:
“杭城那個項目是不是?我們已經定下來的那個?”
馬總和王總一起說是。
馬總把評估報告遞給李總,和他說,這是王總他們的評估報告,符合我們的要求。
李總冇有接評估報告,而是和馬總說:“既然條件都符合了,就交給合規部吧,來來,坐坐,王總。”
三個人在沙發上坐了下來,李總問王總:“你和當地銀行的關係怎麼樣?”
“很不錯。”王總說,不過他還是疑惑地看了看馬總,這和銀行又有什麼關係?
馬總好像知道王總在想什麼,趕緊解釋:“我們的錢出去,都要求當地銀行做第三方監管,需要和你們當地的監管銀行,簽訂一個監管協議。”
李總說:“對銀行來說,是好事,一般銀行都會同意。”
王總當著李總和馬總的麵,給自己熟悉的銀行行長打了一個電話,和他說了這筆資金,資方想委托銀行,做第三方監管的事,行長告訴他,這業務他們銀行當然可以做。
所謂的銀行第三方監管,也就和委托貸款差不多,不需要銀行出一分錢,還白賺了一筆監管費用,他們要做的,無非就是不讓這筆錢,轉到其他的公司或項目上去而已,他們怎麼可能不同意。
對王總來說,隻要錢轉到自己公司賬戶,接下去再怎麼用,還不是自己的事情,銀行哪裡監管得到。理論上所有銀行的貸款,銀行都要做貸後監管的,但實際有誰會管?他們自己的錢都這麼不上心,更彆說是彆人的錢。
所有的事情都敲定了,李總和馬總說:
“那你就不要耽誤人家王總,讓人家在這裡乾著急了,你馬上派人和王總回去,和銀行簽訂監管協議,協議簽了,錢就可以走過去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