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埋情葬愛法苑寶典 第53章 詐昏迷無法入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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埋情葬愛(詐昏迷無法入庭,半死生洞房花燭。留血脈瞞天過海,求拍磚獄中紀實)

邱玲瓏找到張可久的父母,將信遞上,跪下道:\"伯父、伯母,請你們救於劍飛一命。”張母道:\"我連自己兒子命都救不了,如何能夠救劍飛一命?”扶她起來,玲瓏道:“你先看信,你不答應我,我就不起來。”

張母看過信,道:“十五年了,好不容易找到真凶,你卻要我放棄申訴,你這不是強人所難嗎?”邱玲瓏將煙雨所說轉述一遍,張母問丈夫道:“你說怎麼辦?”張父道:“我不知道,你拿主意吧?”

張母猶豫了一會,對邱玲瓏道:“你叫什麼名字?是他什麼人?我們一起去找肖振雄律師吧?聽聽他的意見。”

到了律師事務所,張母轉述了邱玲瓏的話,讓肖律師拿主意,肖律師沉默了好一會,道:“放棄申訴,還可以應訴,試試看吧?看製造與論是否可行?”

張母將案情、毛煙雨的辯護詞、信全寫在網上:如果放棄申訴可以保於劍飛一命,我情願放棄申訴;如果放棄可久冤案平反的希望可以換回劍飛一命,我情願放棄平反。活著的人比死去的人重要,於劍飛做為活證據不能死,申訴了15年,最終卻要做出這種無奈的決定,隻為保殺惡人的英雄好漢一命。可久他天性善良,相信他在九泉之下也會原諒我這樣做的。

邱玲瓏又找戚加官聯名當年所有商鋪店主轉發辯護詞、信,聲援。

這天,於、毛、邱、孟四人在旅店內商討案情,煙雨道:\"孟律師,如果你敢冒坐牢的風險和於劍飛說兩句話,我就有辦法把這個案子無限期拖延下去。這些話我一直不敢說,要想保劍飛一命,隻有靠你了,你敢嗎?”

孟律師道:\"我有什麼不敢的,我還冇有怕過,你怕我會出賣你嗎?一路走來,我冒了多少次風險?你還不相信我的為人嗎?”

煙雨道:\"文如其人,我相信你的為人。三國時,司馬懿假裝病重臥床,製造行將就木的假象,曹爽信以為真,放鬆了警惕,司馬懿成功奪取兵權,族誅曹爽。正常人冇有準備閉氣十幾秒鐘就會昏迷,一分鐘就會死亡。長年累月鍛鍊肺容量、練氣功的,可以閉氣幾分鐘甚至十幾分鐘。劍仁可以閉氣十幾、二十分鐘,心率隻有正常人的一半。劍飛也應當可以,閉氣到了身體極限自然會昏迷,製造呼吸暫停、心跳暫停、生命垂危的假象。”劍仁問:“詐病保外就醫、越獄嗎?\"

煙雨道:\"冇有保外就醫、越獄的機會。依據《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乾問題的解釋》:刑事訴訟被告人缺席的,法庭不能開庭審判。昏迷無法參加庭審,無法行使申請迴避權、辯護權,等同於缺席。法庭開庭違法,判決無效。

律師有正當理由可以(以此為由)拒絕出庭,被告人、被告人指定的辯護律師雙缺席,法庭還敢審下去嗎?案子就可以拖延下去無法審判了。如果醫生亂用藥反而會有生命危險,相信劍飛一定能隨機應變阻止醫生亂用藥的。隻要孟律師對於劍飛說兩句話就可以了:司馬懿詐病騙曹爽,昏迷無法入法庭。這件事不能對任何人提及,一旦泄漏出去,後果不堪設想。”孟律師道:\"我願意冒險一試。”

於劍仁打電話給父母,讓他們有個心理準備,道:\"…這事不能告訴任何人,連我的妻子、兒子都不能說。一旦泄漏出去,劍飛性命不保,我們也要坐牢。”

煙雨道:\"製造病危假象,爭取轉院治療。爭取半小時會見權,設法為他留個後代,隻是要近親屬纔有會見權。”邱玲瓏道:“能不能打到結婚證?”

煙雨道:\"向看守所所長和民政局局長、工作人員求情,男女雙方各寫一份申請書,帶上戶籍證明,求工作人員到看守所頒證。看守所內時時處處受到監控、廁所也不例外。若能轉院,病房內是不會有監控的。按照婚姻法,除了影響生育的疾病、近親外,一般疾病都可以結婚,願者不禁。不為生育,隻為求得會見權,看守所、民政局是無權剝奪人犯的結婚權的。\"

劍飛聽了律師的話,心領神會。過了幾天,他突然昏迷,直挺挺地栽倒在地,撞得頭破血流。獄警連忙將他送往看守所內醫院。經心電監護儀、脈搏測量儀測量,發現他竇性心動過緩、竇性停搏、心室顫動、氣息微弱,生命垂危,隨時有生命危險,時常處於昏迷狀態。

胡傑書經由管教向看守所所長提出請求由他來陪護於劍飛,所長道:\"向來都是由獄警陪護,冇有囚犯陪護的先例。”胡傑書道:\"於劍飛病危,需要精心照顧。一旦猝死,隻怕你也難逃責任。由我來陪護,對他的病情有好處。\"所長隻得同意。

所長將於劍飛的病情向辦案機關通報,申請轉院治療。

胡傑書請管教代購食物,從個人賬戶消費卡上扣錢,並簽名。胡來到於劍飛床邊,見他昏迷不醒,道:\"幾天不見,你怎麼就病成這樣了?總是躺著不好,我扶你坐著吧?吃點東西吧?一世英雄,怎麼落到這步田地?”胡傑書將他扶起,靠在自己身上。

於劍飛眼角流出了眼淚,胡傑書道:\"你能聽見我說話嗎?我終於有機會報恩了,如果可以永遠照顧你,我情願不出獄。到了快出獄時,我就找事和人打一架,設法留在你的身邊。”過了好半天,於劍飛悠悠醒轉,有氣無力地道:\"我想上廁所。\"

胡傑書攙扶著他上廁所。於劍飛坐在洗手間的凳子上,道:\"我想吃點東西,你去偷偷拿來,不要讓人發現了,不要讓攝像頭拍到,藏在褲袋裡。”胡傑書一愣,拿來食物,關上洗手間的門。

於劍飛背對攝像頭,狼吞虎嚥,道:“餓死我了,餓得我頭暈眼花,又不敢多吃飯,怕穿幫。”胡傑書驚喜道:“原來你是在裝病。”於劍飛道:\"為了保命,差點餓死了,你可不能說出去了,性命攸關。”

胡傑書道:\"好,你還不相信我嗎?我希望你能夠永遠幫你把戲做下去,揹負殺人嫌疑,出獄也是遭人歧視,難以維持生計,不如留在你身邊照顧你。如果我不能待在你身邊,我怕你會穿幫。\"於劍飛道:\"你這樣,我內心會不安的。”

這天,醫生來檢查病情,劍飛見四下無人,抓住醫生的手道:\"你怎麼能在無法查明病因的情況下亂用藥?害得我頭暈頭痛、噁心難受,你要害死我,你也難逃責任。以後隻許開些補血的藥,不準再亂開藥。彆看我在重病之中,想要弄死你易如反掌,你應當知道我的底細,我是不會在乎多殺你一個的。”

於劍飛的手逐漸用勁,醫生變色道:\"不敢。\"於劍飛這才鬆手。醫生懷疑他裝病,冇有確鑿證據,不敢亂說,以後再也不敢一個人進病房了。

孟律師會見於劍飛,要他在申請書上簽名。隻見(邱玲瓏寫的)申請書上寫道:我從十幾歲起,就經常聽到關於於劍飛的英雄事蹟,懲惡揚善。可是從冇有人看到過他,來無影去無蹤,那時我就深深喜歡上了他。我不知是不是得了幻想症,怎麼會去喜歡一個不知長什麼樣的人?後來,我看到了警方通緝他的照片,我就無法再接受彆人了,他是那樣的英氣逼人。每日裡茶飯不思,夜難成眠。我不知我何苦要單相思?我根本不知道他在哪裡,找不到他的人。後來到了法庭,我終於見到了那個日思夜想的他,可他卻成了殺人嫌犯,再也冇有希望出獄了。我隻覺得痛心,在法庭上見過他幾次,一言一行是那樣的迷人。多想能夠撫摸他一下,多想能夠擁抱他一下,多想能喚起他求生的意誌。為了能求得和他見上一麵,為了能求得和他說幾句話,為了能求得會見權,我申請和他結婚。願者不禁,求看守所所長、民政局局長、工作人員批準。

於劍飛道:\"我是冇有機會出去的,我不能害她一輩子。”孟九霄道:\"我們的設想是你病危轉院,爭取半小時會見權,設法讓你和她待半個小時,為你留個後代。隻要有萬分之一的希望,也該努力去爭取,你不想留個後代嗎?你不簽名,她會顏麵無存的。”於劍飛痛哭失聲,在申請書上簽了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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