槍聲響徹黑夜,手槍射速射,這可是我的拿手好戲!
當我扣動扳機的一瞬間,50米外,那個站在積水區裏的傢夥,他當場有些傻了眼!
隻聽那個混蛋一聲怪叫,他竟然瘋狂的向著周圍躲避!
子彈飛行而去,50米的距離,手槍的子彈也是很快的!
隻聽那個混蛋的胸口,劈裡啪啦傳來一陣中槍的聲音,甚至我還看到他的身上噴出了鮮血!
等槍聲落下,我快速更換彈夾,再次瞄準前方的那個人影!
周圍的一切,死一般的沉靜。
那個混蛋,他倒在水裏,竟然又消失了!
“媽的,該死的垃圾,你是鬼嗎?”
“竟然說來就來,說沒就沒?”
“Fuck!!MotherFuck!!”
我嘴裏憤怒的罵著,舉著手裏的槍,準備向著前方水波晃動的區域靠近。
但我又放心不下腳邊的哈林姆,此時這個倒黴的小子,他趴在地上還沒有出聲,我也來不及檢視他是否還活著。
說實話,我的心裏很自責,很後悔自己先前讓哈林姆去吸引敵人的火力!
媽的,明知道這個小子還沒有做好準備,明知道他隻是個菜鳥,我為什麼要讓他去呢?
也許是我的內心太著急了。
我總想著讓哈林姆快點成長,甚至都有了一些拔苗助長的意思!
但是我卻忽略了一點點,哈林姆不是我,我們兩個是不同的兩種人。
當年我們身處的那個環境,可以說是身不由己。
在當時我那批傭兵團的同伴裡,大家可以說幾乎天天出生入死,生活在槍林彈雨的邊緣。
那個時期,我們從恐慌到麻木,隨後從麻木到興奮。
甚至後來到了一天,不打仗,生活都少了點樂趣的狀態!
但是哈林姆不一樣,他不需要像我經歷一樣恐怖的歲月。
隻要給他足夠的時間,讓他慢慢成長。
我相信,他終究有一天,會成為一個像我一樣的士兵的!
“媽的,真該死!”
“呼……呼……”
我嘴裏輕輕的喘著氣,剛剛抱著哈林姆貼地翻滾,隨後又連續射擊,這種高強度的運動,對我的消耗很大。
我不敢離開哈林姆,目光更不敢離開前方的那片水域。
四目全景夜視儀裡,閃爍著微弱的綠光。
前方的水麵,從漣漪翻滾,到漸漸的平靜,足足用了十五秒。
十五秒的時間,巴德斯坎那個混蛋,他沒有沒有出現。
我同樣沒有在水中看到浮起來的屍體。
這說明瞭兩件事。
第一件事,那個混蛋,他很可能真的死了,他的屍體陷進了淤泥裡!
第二件事,這個混蛋,他身上的裝甲板又救了他的命,他已經撤離了交戰區域!
我的子彈最少有七發,擊中了他。
在這種情況下,他還能活著離開,這混蛋的命也真是大呀!
“團……團長,我沒事,你不用擔心我!”
“我……呃,好痛!”
“我還活著,我還活著!”
就在我皺眉盯著前方的時候,在我腳下本是躺著一動不動的哈林姆,突然手捂著胸口,表情痛苦的發出了微弱的聲音。
聽到哈林姆說話了,我當場心頭大喜。
該怎麼說呢……
心裏的喜悅瞬間撲麵而來。
那種喜悅,我很難描述,甚至可以說,這種喜悅,距離我已經非常的遙遠了。
那是一種你以為戰友死了,卻意外的發現那混蛋還活著的驚喜!
這種喜悅,是世界上最美妙的。
無法用語言來描述!
“哦,我的上帝呀!!”
“哈林姆,你這該死的垃圾,原來你還活著?”
“媽的,你嚇死老子了,我還以為……我還以為你嗝屁了呢,我他媽都要和敵人拚命了!!!”
我嘴裏大聲說著,突然感覺自己的眼眶一熱,竟然鼻子還酸了一下。
那感覺很奇怪呀!
我有些說不下去了!
我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這樣。
放在以前,打仗的時候突然而來的“感性”,這種事根本不可能發生在我的身上。
因為我是一名職業雇傭兵,專業,冷漠,無畏!
我打仗的時候,是不講感情的!
哪怕以前在炮火連天的戰場上,看著平日裏一起吹牛打混的同伴們被炮彈炸死,變成滿天飛濺的碎肉,我也從來沒有哭過。
當然,除了卡姆那次……
那個時期的我,心裏隻有無限的憤怒和烈火。
每當死去一個戰友,我就必定會殺掉更多的敵人。
我的槍法,就是在這種憤怒中練出來的,是用敵人的一條條生命,造就了今天的我!
用我們團長的話講,我們黑魔鬼的男人,從不輕易流眼淚!
因為我們是兵,黑魔鬼的雇傭兵!
在我們的傭兵團裡,我們隻相信八個字……以血還血,以命還命!
“媽的,你這個該死的垃圾,老子剛才差點都為你哭了,你這個蠢貨!”
我嘴裏氣憤的說著,盯著腳下蜷縮著身體的哈林姆,嘴裏忍不住笑出了聲音。
與去看巴德斯坎死沒死,我此時更想要陪在哈林姆的身邊。
我發現,其實在我的內心裏,我根本不在乎那個巴德斯坎的死活,我隻在乎哈林姆,在乎我身邊的人。
也許是我老了吧,雖然我隻有三十歲,但我也是打了十幾年仗的老兵了。
我和這個阿拉伯小子,我們之間,朝夕相處,早已經有了濃厚的感情。
他不僅僅是我帶出來的兵,他更是我選定的接班人。
回想當初和哈林姆初次見麵的場景,又滑稽又可笑。
那時候因為米婭,我一怒之下單挑整個瓊鯨灣。
這個小子在車裏遇見了我,那時我們還是敵人,他嚇的要死。
他當時吵著要給我當僕人,可是時至今日,我從來沒有把他當成僕人對待過!
“媽的,小垃圾,快撤!”
“你躺在地上別動,抓住我的手,老子帶著你走!”
我嘴裏深深的喘了一口氣,低頭抓住哈林姆的防彈衣,拖著他在草地裡飛速後退。
哈林姆很聽話,這小子蜷縮著身子,躺在地上,真的是抓著我的手腕,一動都不動。
十米,二十米,三十米……
我一直拖著哈林姆來到了淺水區一塊大石頭後方。
那個躺在水裏,肩膀上插著刀子的黑人,他還在驚恐的看著我們。
我轉頭怒視那個傢夥,那混蛋嚇得高高的舉起了雙手。
我示意他不要喊叫,繼續看向前方的黑暗。
足足等了三分鐘,我沒有等到巴德斯坎再出現,卻等到了老傑克和賓鐵。
顯然部落裡的事情已經結束了,老傑克帶著賓鐵,還有麗塔,卡西西亞,他們的身後甚至還跟著幾個麵板烏黑的土著人。
大家全都在飛快的向我這邊奔跑。
“嘿,韃靼,哈林姆,你們怎麼樣?”
“該死的!!”
“我們先前聽見了你們在通話器裡的喊話,媽的,那個巴德斯坎呢?”
“讓他滾出來,老子要親手宰了他!”
後方的黑暗中,老傑克甩動他那肥胖的大屁股,一邊奔跑,一邊惱火的大聲叫著。
此時我們的距離不足百米,即便沒有通話器,我也能清晰的聽到老傑克的聲音。
老傑克和賓鐵他們來了,我可以放心的去檢視前方的巴德斯坎。
在我們這些人中,隻有我是一個狙擊手。
我瞭解狙擊手的行為模式。
在戰場上,我們有一句話,叫做能打敗狙擊手的,除了炮彈,就是另一個狙擊手!
我要去前方看一看巴德斯坎。
不親眼看看那混蛋的屍體,我永遠都不放心!
“嘿,傑克,賓鐵,我們在這裏!”
“媽的,哈林姆受傷了,我來不及檢視,你們過來接應他!”
“還有,我要去前方看看,你們別過來,我要看看那個混蛋死沒死!”
我嘴裏沉悶的說完,快速補充了狙擊步槍的子彈。
又看了一眼地上的哈林姆,我揹著狙擊步槍,提著手槍,再不猶豫,一路向著前方的黑暗裏跑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