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嘉誠最有價值的投資策略 6.胸懷他人,必有利於自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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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胸懷他人,必有利於自己
私有化是指改變原有上市公司的公眾性質,使之成為私有公司。按證券條例,公司上市必須撥出25%以上的股份掛牌向公眾發售,即使是家族性的上市公司,本質上也是公眾公司。
公司上市,收購公司以及供股集資,都是“進取”。將公司私有化,取消其掛牌的上市地位,即“淡出”。“淡出”也是收購,即大股東向小股東收購該公司股票,使其成為大股東的全資公司。取消掛牌後的私有公司,不再具有以小搏大、以少控多的優勢。但私有化的公司,將恢複不受眾股東和證監會製約監督的優勢。
隨著長實係集團的逐漸龐大,它自身已經具備了浩大的集資能力。因此,李嘉誠先後決定把國際城市、青洲英泥、嘉宏國際私有化。
上市騎牛,退市借熊——熊市淡風勁吹,股價低迷,自然大大有利於向小股東進行全麵收購的大股東。道理誰都懂,但要真正掐準時機,並非那麼簡單。
1984年中英就香港前途問題草簽後,香港投資氣候轉晴,股市開始上揚。1985年10月,李嘉誠宣佈將國際城市有限公司私有化,出價11港元,較市價高出一成,亦較該公司上市時發售價高出01港元。小股東大喜過望,紛紛接受收購。
如果李嘉誠趕在兩年前或兩年後的股市熊市,便可搶到“低價”收購的好價錢,對自己大大有利,但他並冇有這樣做。對此,李嘉誠解釋道:“我們不是冇想過,但趁淡市以太低的價錢收購,對小股東來說不公平。”
李嘉誠在股市中的形象一向極佳,原因是他時刻不忘照顧小股東的利益。由於得到股民擁戴,李嘉誠在股市中時常可以要風得風,要雨得雨,縱橫股海,如魚得水。
李嘉誠第二次私有化,是收購青洲英泥。1988年10月,長江實業宣佈將青洲英泥私有化。長實控有其44.6%股權,以20港元一股的價格進行全麵收購,收購價比市價177港元溢價13%,共涉資金11.23億港元。到12月30日收購截止期,長實已購得九成半股權,從而可以強製收購,完成私有化。全資控有後的青洲英泥,自然成為該係全資附屬上市公司,現在申請摘牌,就變成長實旗下的私有公司了。
私有化之後,李嘉誠不再使長實係所有公司的經營和實績都暴露在公眾麵前,同時也避免了業務重疊,使機構更為精簡。在許多商業活動中,李嘉誠擁有了更多的主動權。
李嘉誠的第三次私有化,收購的是嘉宏,其過程一波三折,遠不如收購國際城市和青洲英泥那麼順利。
嘉宏是長實係四大上市公司之一,於1987年將港燈集團非電力業務分拆另組嘉宏國際集團有限公司而上市。上市時,和黃控嘉宏53.8%股權,嘉宏控港燈23%股權,嘉宏綜合資產淨值為44.57億港元。到1992年6月底即將完成全麵收購時,市值為155.09億港元。
1991年2月4日,控股母公司和黃宣佈將嘉宏私有化建議,以每股4.1港元價格將嘉宏收歸私有,共涉資金118億港元,被輿論稱為香港有史以來最大的一次私有化計劃。
收購價比市價溢價7.2%,和黃當時擁有嘉宏65.28%股權,實際動用資金41億便可完成收購。李嘉誠解釋,收購的主要原因是嘉宏盈利能力有限及業務與長實、和黃重疊,並聲稱不會提高收購價格,如有人肯出5港元的價格收購,他會考慮出售。
證券界認為,市場投入40多億資金,將會對1989年後香港股市的蕭條帶來刺激,有助於股市的復甦。
當時,嘉宏資產估值在每股5至6港元的水平,而和黃開價4.1港元,即折讓一成多收購,顯然是肥了大股東,損了小股東。
因此,小股東紛紛質疑,並表示反對,嘉宏私有化建議在一片鼓譟聲中,以不足1/4的支援而胎死腹中。
證券界認為:“流產的原因,是收購價偏低,收購方對嘉宏的評估與實際業績的差異。和黃出價太低,遠不及1987年上市供股價4.3元的水平。李嘉誠素來關注小股東的利益,而和黃的收購建議對小股東照顧不夠,有失長實係的一貫作風”。
據傳,嘉宏主席馬世民表示不提高收購價,也是私有化失敗的原因之一。另外,小股東反對私有化,除認為和黃條件“苛刻”外,看好嘉宏的前景,捨不得“忍痛割愛”,又是私有化失敗的一大原因。
這對嘉宏來說,無疑是鼓舞及鞭策。李嘉誠還會將嘉宏私有化嗎按規定,私有化失敗,一年之內不得再提私有化建議——嘉宏何去何從,將於一年後見分曉。
“大限”滿後,1992年5月27日,和黃重提嘉宏私有化。收購價每股5.5港元,較停牌前收盤價高出32%,涉及資金58.38億港元。李嘉誠當日表示,私有化目的在於簡化機構,對和黃是否供股集資來籌措收購資金,李嘉誠不做表態。在7月10日的嘉宏股東會議上,私有化建議以96.7%讚成票獲得通過。
這次私有化,和黃以每股5.5港元的價格收購小股東36.6股權,實際動用資金50.84億港元。這次的收購價,比上一次的出價4.1港元提高了36.62%,但比資產淨值每股6.4-6.5港元的水平仍有折讓。而收購之所以成功,是大股東既保全了自身利益,又顧及了小股東的利益。
這次私有化,既有失敗的教訓,又有成功的經驗。總而言之,照顧小股東的利益,就容易成功,反之,就容易失敗。也就是說,利人方能利己。
[投資金律]
李嘉誠有句眾人皆知的名言:“有錢大家賺,利潤大家分享,這樣纔有人願意合作。假如拿10%的股份是公正的,拿11%也可以,但是如果隻拿9%的股份,就會財源滾滾來。”俗話說:“利人才能利己”。一個聰明的投資人,總是在不斷的調整經營策略,不能總把自己的利益擺在彆人的利益之上,要學會利人法則。在公司私有化的過程中,尤其要懂得這一法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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