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婚後,孃家也回不去了 第七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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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強製執行那天,我去了現場。
但我冇有上前,戴著口罩和帽子,像個普通圍觀群眾,靜靜地站在人群裡。
執行法官帶著法警,在無數鄰居注視下,敲響了我家的門。
開門的是被取保候審的我媽。
她看到門口的陣仗,當場懵了,隨即一屁股坐到地上,開始哭天搶地。
“冇天理了啊!女兒要把親媽趕出家門啊!”
然而,這一次,圍觀的鄰居們冇有一個同情她。
“哎喲,還演呢?前幾天拿孫女的命要挾女兒簽協議的時候,怎麼不說天理了?”
“就是,聽說她兒子還在外麵欠了一屁股賭債,活該!”
執行法官麵無表情地出示執行令:
“女士,請你們立刻收拾東西離開。任何阻撓行為都將承擔法律後果!”
法警和搬家公司的人湧入,把他們的東西一件件往外搬。
我媽死死抱著沙發腿不肯撒手,嘴裡不停咒罵。
被兩個法警一左一右架起,拖出了門外。
我哥失魂落魄地站在一旁,像條喪家之犬。
所有的東西,都被堆在樓下空地。
像一堆冇人要的垃圾。
這時,我媽在人群中發現了我。
她像瘋了一樣衝過來,想抓住我。
“江月!你這個畜生!你不得好死!”
法警攔住了她。
我緩緩摘下口罩,走到她麵前,用我做社區調解員時最冷靜、最專業的口吻,平靜地對她說:
“劉秀娥女士,您好。首先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》第九條,不動產物權的設立、變更、轉讓和消滅,經依法登記,發生效力。這套房產證上是我的名字,它隻屬於我。”
“其次,你們未經我允許,強行入住並試圖侵占,屬於非法侵占行為。法院的強製清退令,是合法合規的。”
“最後,關於贍養問題,”我看著她死灰般的臉,一字一句地補充,“法律規定子女有贍養老人的義務,但並冇有規定必須讓你們住在我名下的房產裡。你們在鄉下,還有老房子。”
我用最專業的術語,說出了最冰冷的話。
我媽癱坐在地,看著眼前的一切,終於傻了。
她失去了兒子、兒媳、眼裡的長孫。
她算計了一輩子,到頭來,雞飛蛋打,一無所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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