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渠從山裡而來,再經過好幾個村莊,又彙到平湖去。若是人為,附近陳村村裡的人自然嫌疑最大。
畢竟想要多次避開這麼多人的耳目前來拋屍,距離太遠,實在不切實際。
可衙門一番走訪下來,發現陳村所有人都不具備作案條件。更何況率先失蹤的陳小寶就是這個村子裡的人,再加上後麵又失蹤的兩個孩子,怎麼看都不像是他們本村人所為。
於是衙門便把首要懷疑對象放到了“野猴子”身上。畢竟野猴子當街“行凶”,也是有目共睹的。
耳聽著陳捕頭的案情分析,簡默手裡動作卻是一刻不停,自顧自查探著少得可憐的蛛絲馬跡。隻偶爾纔會抬頭問出一兩個問題,陳捕頭也都老實回覆,生怕慢了半分。
“水渠上遊可有排查?”
“早已派人前去檢視過,冇有異常。”
據陳捕頭描述,目前就隻在此處發現孩童屍骨,且屍骨腐爛程度不一,拋屍時間也不一致。若凶手果真在此處拋屍,那屍骨必會隨著水流,飄至各地纔是。畢竟因著山勢,此處水流可並不平緩,甚至是有些急促。
帶著疑問,簡默又細細檢視了水渠附近百米距離,一截斜放著的大樹很快吸引了她的注意。
大樹長有四米,直徑約六十厘米,看創麵,該是人為砍斷。隻已過去有些時日,樹皮都腐爛退去。
不過樹身卻一半光滑色深,一半又長滿青苔……
“這樹之前可是在水裡?”
“這?”陳捕頭摸了摸自己的後頸,側頭對著另一捕快大聲道:“老李,最早到場的是你吧?這樹當時是怎麼回事?”
喚作老李的衙役把刀往地上一跺,雙手抱拳搭巴在刀把手上,慢悠悠回憶起當日的場景:“當時我們趕到的時候,這棵樹就橫在水裡,而那些屍骨也就正掛在這樹上。我們兄弟幾個也是廢了好大的勁兒才把這樹給挪上來——”
“哎呀!既然如此,你怎麼不早說!”陳捕頭猛拍自己的膝蓋,轉頭過來看著簡默,也是不無尷尬:“都怪我一時大意,漏了這茬。如此說來,這些屍骨指不定是從上麵飄到此處,被這大樹給攔住的。”
話到此處,陳捕頭又轉頭過去,盯著老李:“那是誰去檢視的水渠上遊?”
“小毛和剪刀。”
“他們兩個?”陳捕頭是越發心虛了起來,“那個——簡女俠,我想我們可能要再去上遊看看。”
就膽小的小毛和最會偷懶的剪刀,他根本不敢指望他們兩人當真能有什麼意外收穫。一時也不免因為自己的失察而愧疚不已。
簡默毫不在意陳鬱的窘迫,原本她也是打算親自去走一趟的。
倒是多虧了那兩個“不負責任”的衙役,上遊的證據還算儲存得完整。
在水渠的又一交彙處,邊上除了一些個被凸起的石頭掛著的布條之外,濕潤的泥土上麵,還有一個比較清晰的足跡。大致一看,與人類腳印很是相似。隻腳趾太過細長,拇指距離也不太對勁兒,倒與猴子的腳印類似。
簡默探出手掌,大致比了比,那腳印竟有四十厘米長。
“簡女俠,這邊冇有路了,那邊再往前走,倒是還有一條水渠。”
簡默眯眼看向攔腰截斷的水渠,眼中疑惑毫不掩飾:明明岔道兩邊水勢相當。
雖眼前實實在在就是山體,而那水也像從泉眼中噴湧而出,但簡默就是感覺哪裡不太對勁兒,隻一時半會兒又說不上來。
他們隻得循著另一條水渠又往裡走了好長一段。越往裡,樹木越發茂盛,地勢也越來越陡峭,路是更不好走了。兩個衙役甚至好幾次都差點摔個人仰馬翻。
“不必走了!”
簡默突然停下,抬手招呼道。
剛爬上一塊大石頭的陳捕頭還在氣喘籲籲:“簡、簡女俠,我們不走了嗎?”
簡默視線依舊在四處遊走,漫不經心開口:“要想上去,這塊石頭是必經之路。”
陳捕頭不明所以,依舊睜著自己的一雙大眼睛,努力向四下望去。至於掉隊其後的兩人,聽聞不必走了之後,更是直接就地倚靠,休息起來。
見狀,簡默纔有耐心解釋了兩句:“在此之前,石頭上麵的青苔冇有受到絲毫損壞,周圍的植被也冇有被破壞的痕跡,說明凶手定然也冇到過這裡。”
“喔——原來如此!”
陳捕頭也順勢檢視起腳下這塊巨石來,果然如簡默所說,石頭早已覆蓋上歲月的痕跡,並無異常。
再次路過水渠的分叉處,簡默忍不住又往裡望了眼,除了陡峭的石壁和兩旁茂密的樹木,確實是冇路了……
“老大,府裡來客人了,鄭大人叫你過去前廳一趟!”
陳捕頭轉頭看了眼從山上回來就一直沉浸在驗屍過程中的簡默一眼,這才小聲對著一旁的仵作小許道:“你先看著,簡女俠有任何交代,都要照做,我去去就來。”
小許也很識相地點了點頭。
出得門來,陳捕頭這纔對著小毛疑惑出聲:“你可知來者何人?”
畢竟就這關鍵時刻,他可是不想輕易離開的。於他而言,簡默的探案經驗,可是值得他好好學習一番的。
小毛四下看了眼,這才小聲道:“我聽剪刀說,是璃王來啦!”
“什麼?你咋不早說?”
陳捕頭哪裡還敢稍有遲疑,一邊整理自己的衣冠,一邊往前廳快跑過去。心下也不免嘀咕:這案子竟驚動了這位爺!
而這頭,簡默也終於把所有帶回來的屍骨都細細檢視了一遍。
要知道這些屍骨可都不算完整,有的隻剩軀乾,有的又缺胳膊少腿,有的甚至就隻有一個腦袋,或者隻剩幾根肋骨。
當然,還是多得仵作小許前期工作到位。雖然這個小許年紀不大,做起事來倒是冇有絲毫馬虎。竟將各具屍骨都分彆拚湊起來,手記上麵也記錄得清清楚楚。
目前帶回的屍骨經過拚湊,分彆屬於八個孩童,其中五人是男孩兒,三人是女孩兒,年齡跨度從四歲到十二歲。從屍體的腐爛程度判斷,有七人是在近兩個月裡相繼死亡被拋屍。再從骨頭推敲,最早遇害的孩子死亡時間竟已長達十餘年之久。
而從屍體的創口看,倒確實都是撕裂傷,符合野獸侵害這一說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