情況一下子從殺人案轉到了李蕊身上。
吳放驚訝地張大嘴巴,剛要反駁,卻猛然想起:自己把李蕊那根銀簪子送給了翠鶯樓的紅玉!
官府去那一查便能知曉。
那簪子,是李蕊父母為她攢下的嫁妝。
他方纔一著急,竟把這事給忘了。
怎麼辦?怎麼辦?
吳放情急之下,脫口而出:“李蕊她是自己投江的,不關我的事!是她自願把錢給我的!我和她從未越距。”
他終於承認了與李蕊的關係,承認了案發時自己的藏匿地點。
如此一來,他與江家命案沒有關係,隻剩下對江小月的不良企圖。
“你敢發誓你們沒發生關係?”江小月故意詐他,“她是否為處子之身,隻需讓仵作驗屍,真相自會昭告天下,屆時你作偽證欺瞞官府,更是罪加一等......”
少女臉上展現出超乎年齡的威壓,一時間,堂內所有目光都匯聚過來。
武縣令知道,江小月這話是唬人的,刑訊時,他也會用到這一招。
算算時間,距離李蕊身死已有八天。
在水裏泡了三四天的屍體,撈出時就已麵目猙獰,又在濕潤的土壤裡埋了四天,下身怕是都爛完了,仵作驗不出什麼來。
可吳放完全不懂,他此生唯一近距離看過的屍體,就是他的父母,那時他隻有三歲。
他咬緊下唇,雙眼通紅,像是被逼到絕境的困獸。從進衙門開始,一步錯,步步錯。
“我們是兩情相悅.....我沒有逼迫她。我之前不肯說,也是為了她的名聲著想。”
“好一個兩情相悅!”武縣令沉下臉,“心疼她,所以在她自盡後流連煙花之地。怎麼,是在她身上得不到滿足,跑去泄憤了?”
如此露骨、難堪的話一出,吳白頓時成了啞巴。
馮永祥第一時間想去捂江小月的耳朵,不想讓她聽到這些汙言穢語。
鄭熾暗暗鬆了口氣。
吳放雖未涉及核心命案,但其誘騙李蕊,奪其財產,致其投江已是重罪,足夠將他收監嚴懲。
雖然李蕊最初是自願私奔,但在發生關係時,她的自願是基於吳放的欺騙,這已構成罪責。
吳放的誘姦、奪財行為,直接導致了李蕊走投無路而自殺,這完全符合威逼使人致死的律條。
鄭熾看向江小月,對方緊繃的身體似乎放鬆了一些,但望向縣令的眼神,那份堅定與壓迫絲毫未減。
“大人,”江小月的聲音帶著失血後的虛弱,“那枚盤扣,還需讓他辨認。”
武縣令的臉色變得極為難看。
早在鄭熾之前,他就查實了盤扣的出處,也知道並非吳放所有。
江小月質問的眼神,連同那大局二字刺得他坐立不安。
同僚的話猶在耳邊:那麗錦坊能在瑜國都城立足,客人自是非富即貴,若真查實這盤扣屬瑜國貴族,他還能寫公文向州府請命緝拿不成?
此舉若出,怕是整個邊境的官場都要笑話他天真。
隻是,這姑娘性子如此執拗,往後怕是會生出不少是非來。
他給旁邊的捕頭使了個眼色,那枚盤扣被呈了上來,吳放自是滿口否認。
武縣令命人將吳放收押,同時派出人手,去翠鶯樓核實。
考慮到黑衣人還未落網,江小月又重傷在身,武縣令將他們安置在了縣衙後堂。
身處邊境,他們對瑜國人的習性還是有所瞭解的。
根據鄭熾的觀察,那黑衣人似乎很怕暴露身份,過招時,他沒有用瑜國的武學招式,隻在遁走的瞬間,不經意展現了瑜國的身法。
他篤定,對方不敢擅闖縣衙。
翌日,衙差詢問了翠鶯樓的老鴇,以及樓裡所有的姑娘、雜役。
經所有人的口供交叉比對,可以確定,吳放確實在那樓裡躲了六天,未出過翠鶯樓的大門,也未和外界聯絡。
聽說牽扯到命案,紅玉姑娘立即拿出了銀簪子。
在她眼裏,這種粗製的銀簪她根本看不上,也沒什麼捨不得的。
她將這六天與吳放的往來都交待了。
每回辦完事,吳放就會吹牛,說他動動手指,就能勾的小姑娘為他茶飯不思,一顆糖,一次無意的牽手,就能輕鬆拿捏對方。
紅玉是娼妓,應付客人是她的本分。不管客人說什麼,她都附和著,哄對方高興。
每每到了這種時候,她便會撲倒在吳放懷裏,撒著嬌捶他的胸,讓對方說清楚,到底誰更有魅力。
吳放總會一臉戲謔:“那些個雛兒,一身僵硬,難搞得很,還是你這種更銷魂。”
六天的相處,或許剛開始吳放還保有一絲警戒,但泡在溫柔鄉的時間長了,早不知天地為何物,把他與李蕊的過往都說了出來。
而且,與他有糾葛的,並不止李蕊一人。
紅玉是娼妓,她的證詞雖不會被採信,但其口供中的多處細節,經衙役去李家村走訪,皆得到證實。
李蕊是在滿懷希望,對未來抱有一份憧憬的情況下,才會不顧名節,冒險偷走家裏的銀錢同吳放私奔。
可得到的結果卻是被拋棄、被威脅,吳放原以為,李蕊會為了名節忍讓。
因為在慶國,很多女子把名聲看得比命都重。
在官府的審訊下,吳放終於坦白了他對李蕊做的事。
可他覺得自己沒錯,還嚷嚷著李蕊不是他殺的,一切都是她自願,因為從小舅舅就是這樣教他的。
教他哄人,教他吃軟飯。
他舅舅還想說情,武縣令直接命人將其拿下,作為家屬,他要承擔一定的連帶責任。
當時江小月前往縣衙告狀,有不少百姓圍觀,她狀告吳放殺害她父母一事也傳了出去。
縣衙沒有主動澄清,反讓流言愈演愈烈。
黑衣人聽說了訊息,正守在縣衙外。
國君有令,主公已經撤回瑜國,隻留他一人處理這個孤女。
若這麼簡單的事情都辦不到,回去後哪還有他的立足之地。
他萬分後悔,當初對方昏迷時,就該解決掉她。
當時他尋機搜過身,並未發現不屬於漁家女的物件。
主公曾許諾,找回那東西可賞千兩,即便沒見過,他也抱著那渺茫的期望,想看看東西是不是被江小月藏起來了。
可天不遂人願,他錯過了出手的最佳時機。
是夜,縣衙後堂的廂房內,燭火在江小月眼中搖曳。
鄭熾因不服從上級指令,被縣衙除名,再無入仕可能。
他來向江小月辭行,並告訴對方,吳放很可能會判斬刑,卷宗已經上呈州府。
吳放的行為嚴重違背了儒家倫理,此番嚴懲也是為了降低命案影響,以儆效尤。
“以後若要幫忙,直接來村子裏找我。”鄭熾盡量讓語氣輕鬆些,心頭的失落卻是掩蓋不住。
江小月心頭泛起愧疚,卻也知木已成舟,隻能讓自己顯得淡漠些。
“縣令大人在縣衙嗎?我想見他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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