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長裡短的故事 第14章 法庭之上對質,老公婆婆無言以對
法庭裡的空氣很凝重,書記員宣讀了法庭紀律後,法官敲了敲法槌,宣佈開庭。我坐在原告席上,手心微微出汗,但眼神很堅定。李律師坐在我身邊,輕輕拍了拍我的手背,給了我一個安撫的眼神。
法官先讓李律師陳述我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。李律師站起身,聲音清晰而有力:“法官您好,我的當事人與被告一(老公)係夫妻關係,被告二(婆婆)係被告一的母親。二〇二四年x月x日,被告一在未經原告同意的情況下,私自將夫妻共同財產二十萬元轉賬給被告二,該筆款項被被告二用於為被告三(小叔子)購買機動車。原告發現後,多次與三被告溝通,要求返還屬於原告的份額十萬元,但三被告均予以拒絕,甚至對原告進行嘲諷、威脅。因此,我的當事人請求法院判令三被告共同返還原告十萬元,同時判令解除原告與被告一的婚姻關係,並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。”
李律師說完,向法庭提交了所有證據:銀行轉賬流水單、原告與被告一的聊天記錄截圖、被告三名下車輛的照片、原告的工資流水和家庭開銷記錄,還有閨蜜的證人證言申請。
法官接過證據,一一檢視後,讓被告方進行答辯。老公先站起身,他看起來很緊張,說話都有些結巴:“法官,我承認我沒跟我老婆商量就轉了錢,但那是我媽跟我要的,她說有急用。我也是一時糊塗,才沒告訴她。我不想離婚,也不是故意要侵犯她的財產權益,隻是沒想到事情會哄到法庭上。”
“有急用?”李律師立刻反問,“被告一,請問你母親所謂的‘急用’,是不是為你弟弟買車?你在與原告的聊天記錄中,從未提及你母親有任何急需用錢的事由,反而在原告追問時多次撒謊,這難道不是故意隱瞞?”
老公的臉一下子紅了,低著頭說:“我媽一開始沒說買車,是後來才告訴我的。我怕我老婆生氣,才沒敢說。”
“後來是多久?”李律師繼續追問,“轉賬時間是x月x日,你弟弟的車輛購買時間是x月x日,僅僅相隔三天。你說你後來才知道,這符合常理嗎?你作為轉賬人,難道在轉賬前不詢問款項用途?這明顯是故意隱瞞,並非一時糊塗。”
老公被問得說不出話,隻能不停地搓著手。這時,婆婆突然站起身,大聲說:“法官,那筆錢是我兒子自願給我的!是我們家的錢!她一個外人,憑什麼要回去?我兒子的錢就是我的錢,我想給誰就給誰,不用跟她商量!”
“被告二,請注意你的言辭。”法官嚴肅地說,“原告與被告一係合法夫妻,根據《民法典》規定,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,被告一無權單獨處分大額共同財產。你稱原告是‘外人’,這本身就違背了夫妻關係的法律規定和公序良俗。”
“我不管什麼法律!”婆婆依舊不依不饒,“我養我兒子這麼大,他給我點錢怎麼了?他弟弟沒結婚,買輛車怎麼了?她作為嫂子,就該支援!她就是小氣、摳門,眼裡隻有錢,才會哄到離婚的地步!”
“被告二,你口口聲聲說原告小氣,但根據原告提交的證據,原告婚後一直省吃儉用,將大部分工資用於家庭開銷,甚至在你生病時悉心照料,在你兒子(被告三)找工作時多方奔走。而你,卻拿著原告的血汗錢,為自己的小兒子買車,還嘲諷原告摳門,這難道不是顛倒黑白?”李律師的聲音帶著一絲憤怒。
婆婆被說得臉色鐵青,想要反駁,卻不知道該說什麼。這時,小叔子站起身,說:“法官,車是我媽給我買的,跟我哥和我嫂子沒關係。我哥給我媽錢,我媽再給我買車,這是兩碼事。我嫂子不能因為我媽給我買了車,就跟我哥離婚,還要錢。”
“兩碼事?”李律師冷笑一聲,“被告三,請問你購買車輛的資金來源,是不是你母親從被告一處獲得的二十萬元?根據車輛購買發票和轉賬記錄,你的購車款金額與被告一轉給被告二的金額完全一致,時間也完全吻合。你現在說這是兩碼事,難道不是故意迴避事實?”
小叔子的臉一下子白了,他看了看婆婆,又看了看老公,支支吾吾地說:“我……我不知道錢的來源。我媽給我錢,我就買車了。”
“你不知道?”李律師拿出我拍攝的車輛照片,“這輛車的型號、配置,與你之前在家庭聚餐時炫耀的車輛完全一致。你當時還說‘謝謝哥和媽,沒有哥給的錢,我買不上這麼好的車’,這難道是假的?我的證人,也就是原告的閨蜜,當時也在場,可以作證。”
法官讓閨蜜走上證人席。閨蜜站在那裡,表情很認真,把那天在婆家聽到的、看到的一五一十地說了出來:“法官您好,我可以證明,被告三的車確實是用原告和被告一的共同財產買的。那天我陪原告去婆家,親眼看到被告三開著新車,親耳聽到被告二說‘你哥疼你,這錢花得值’,被告三還說‘謝謝哥和媽’。後來家庭聚餐時,被告三還嘲諷原告摳門,說二十萬都捨不得幫襯家人。”
閨蜜說完,法官讓被告方質證。老公和婆婆都低著頭,不敢說話。小叔子想要反駁,卻被婆婆用眼神製止了。
接下來,法官又問了老公幾個問題:“被告一,你與原告結婚三年,是否知道夫妻共同財產的處分需要雙方同意?你私自轉賬二十萬元,是否考慮過原告的感受和家庭的未來?”
老公抬起頭,眼神裡帶著一絲愧疚:“我知道……我當時就是太衝動了,我媽一直跟我哭,我弟弟也一直跟我唸叨想買車,我一時心軟就答應了。我對不起我老婆,也對不起這個家。”
“既然你知道錯了,為什麼在原告發現後,不僅不主動認錯,還與被告二、被告三一起對原告進行冷戰、嘲諷和威脅?”法官繼續問。
老公的頭埋得更低了:“我……我是怕我媽生氣,也怕我弟弟不高興。我以為原告會原諒我,沒想到她會起訴。”
“原諒不是縱容,尊重也不是單方麵的。”法官說,“夫妻之間最重要的是坦誠和尊重,你一次次地欺騙、隱瞞,已經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。原告堅持離婚,理由充分。”
隨後,法官又看向婆婆和小叔子,讓他們補充答辯。婆婆張了張嘴,想說什麼,但在法官嚴肅的目光下,最終還是沒說出來。小叔子也一直低著頭,一言不發。
李律師最後總結道:“法官,本案事實清楚,證據充分。被告一未經原告同意,私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,被告二、被告三明知該款項為夫妻共同財產,仍用於購買車輛,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。原告與被告一的夫妻感情已經破裂,無和好可能。懇請法院依法支援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。”
法官敲了敲法槌,宣佈休庭,擇期宣判。聽到這句話,我長長地舒了一口氣。整個庭審過程,雖然很緊張,但我一直很冷靜。看著老公、婆婆和小叔子無言以對的樣子,我心裡沒有一絲報複的快感,隻有一種塵埃落定的平靜。
走出法庭,閨蜜立刻拉著我的手:“太好了!剛才李律師說得太精彩了,他們根本沒話說!你肯定能贏!”
李律師也笑著說:“放心吧,證據很充分,庭審也很順利,勝訴的概率很大。接下來就等判決書了,應該不會太久。”
我點點頭,心裡很踏實。老公、婆婆和小叔子也跟著走了出來。婆婆看我的眼神依舊充滿了怨恨,小叔子則一臉不服氣,老公走到我麵前,想說什麼,但最終還是隻是歎了口氣,轉身跟著婆婆和小叔子走了。
我沒有理會他們,和閨蜜、李律師道彆後,就自己回了家。路上,我看著窗外的風景,心裡很平靜。這段時間的委屈、憤怒、迷茫,在走出法庭的那一刻,都煙消雲散了。我知道,不管判決結果如何,我都已經贏了。我贏回了自己的尊嚴,贏回了對生活的信心。
回到家,我收拾了一下自己的東西。既然已經決定離婚,我就不想再住在這個充滿傷心回憶的地方了。我聯係了中介,想儘快找一個新的房子。
接下來的幾天,我正常上班、下班,抽空去看房子。老公還是和以前一樣,早出晚歸,我們之間依舊沒有任何交流。但我已經不在乎了,我現在隻想儘快拿到判決書,儘快搬離這個家,儘快開始新的生活。
我偶爾會想起庭審時的場景,想起老公愧疚的眼神,想起婆婆和小叔子無言以對的樣子。我心裡沒有恨,也沒有怨,隻有一種釋然。我知道,他們也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,他們在法庭上的狼狽,就是最好的證明。
有一天,我正在看房子,突然收到了老公的微信。他問我:“你真的不想再給我一次機會了嗎?我們真的要走到這一步嗎?”
我看著微信,沉默了很久。然後,我回複他:“機會我給過你很多次,但你都沒有珍惜。我們之間的信任已經破裂了,就算不離婚,也回不到以前的樣子了。就這樣吧,祝我們各自安好。”
傳送完資訊,我拉黑了他的微信和電話。我不想再和他有任何牽扯,也不想再被過去的事情影響。我現在隻想往前看,隻想過好自己的生活。
一週後,我收到了法院的判決書。我和閨蜜一起去法院拿的。拿到判決書的那一刻,我的手有點抖。我深吸一口氣,開啟了判決書。
判決書上寫著:“本院認為,被告一未經原告同意,私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,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,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。被告二、被告三明知該款項為夫妻共同財產,仍用於購買車輛,應與被告一共同承擔返還責任。原告與被告一的夫妻感情確已破裂,準予離婚。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分割,被告一、被告二、被告三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,共同返還原告人民幣十萬元。”
看到“準予離婚”和“返還原告人民幣十萬元”這幾個字,我忍不住哭了。這不是傷心的淚,而是激動的淚,是釋然的淚。我終於贏了,我終於拿回了屬於我的東西,終於擺脫了這段痛苦的婚姻。
閨蜜抱著我,也很激動:“太好了!小敏,你終於熬出頭了!以後你就能開始新的生活了!”
我點點頭,擦乾眼淚,臉上露出了久違的笑容。我知道,這隻是一個新的開始。未來的路還很長,可能會遇到很多困難,但我不怕。我有工作,有收入,有閨蜜的支援,還有對生活的熱愛。我相信,我一定能過得很好。
走出法院,陽光照在身上,暖暖的。我深吸一口氣,感覺空氣都是新鮮的。我抬頭看著天空,心裡充滿了對未來的期待。我知道,從今天起,我要為自己而活,要活得精彩,活得漂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