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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長裡短的故事 第9章 收集更多出軌證據,諮詢離婚律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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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張強拿著法院傳票進了臥室後,半天沒出來。我沒去管他,隻是走進樂樂的房間,看著樂樂在畫畫。樂樂畫了一張全家福,上麵有我、他,還有張強,三個人手拉手,笑得很開心。看到這張畫,我心裡一陣發酸,蹲下來問樂樂:“樂樂,你很想爸爸陪我們一起玩嗎?”

樂樂點點頭,把畫遞給我:“媽媽,你看,我們一家人在一起多好呀。爸爸最近都不跟我們一起玩了,他是不是不喜歡我了?”

我接過畫,摸了摸樂樂的頭,強忍著眼淚說:“沒有,爸爸很喜歡樂樂,他最近隻是有點忙,等忙完了就會陪我們一起玩了。”

我知道這話是在騙樂樂,可我沒辦法跟他說真相。他還太小,承受不了這麼多。我隻能儘量讓他的生活保持原樣,不讓他感受到我們之間的矛盾。

晚上,張強從臥室裡出來了。他看起來很憔悴,眼睛紅紅的,好像哭過。他走到我麵前,聲音很低:“曉,我們能不能再談談?我知道錯了,我把那三十萬要回來,也跟李雅斷乾淨,我們重新開始好不好?”

我看著他,心裡沒有一點動搖:“張強,太晚了。我已經收集了所有證據,法院也已經受理了,現在說這些沒有用了。”

“我知道我錯了,我真的知道錯了,”張強抓住我的手,眼淚掉了下來,“我不能沒有你和樂樂,我不能失去這個家。你再給我一次機會,就一次,我一定改,好不好?”

看著他哭的樣子,我心裡有一絲不忍,但很快就被理智壓下去了。我不能再心軟,不然隻會害了自己和樂樂。我用力甩開他的手:“張強,彆再這樣了,我們好聚好散吧。”

說完,我轉身走進了樂樂的房間,關上了門。我靠在門上,眼淚也忍不住掉了下來。其實我心裡也很難受,畢竟我們在一起八年,有過很多美好的回憶。可我知道,有些事情一旦發生了,就再也回不去了。

第二天早上,我醒來的時候,張強已經不在家了。餐桌上放著他做好的早飯,還有一張紙條,上麵寫著:“曉,我去工地了,早飯記得吃。樂樂的奧特曼玩具我放在他的房間裡了。”

我看著紙條,心裡沒有一點波瀾。他現在做這些,已經太晚了。我吃完早飯,送樂樂去了幼兒園,然後去了律師事務所。我想跟王律師再確認一下,看看還有沒有需要補充的證據,確保離婚官司能順利打贏。

王律師看到我,笑著說:“林女士,你來了。我正想給你打電話呢,我已經把起訴狀提交給法院了,法院也已經受理了,下週一就要開庭了。”

“王律師,我想跟你確認一下,我收集的證據夠不夠?會不會還有什麼遺漏的?”我問。

王律師拿出我的證據材料,仔細看了看,說:“你收集的證據很充分,有銀行交易記錄、張強和李雅的親密照片和視訊、李雅寫的欠條,還有房子的產權證明和你的收入證明。這些證據已經足夠證明張強婚內出軌和轉移夫妻共同財產了,打贏官司沒問題。”

“那就好,”我鬆了口氣,“我就怕證據不夠,到時候贏不了。”

“你放心,”王律師說,“我從業這麼多年,處理過很多類似的案子,像張強這種情況,法院一般都會判他少分或不分財產。而且你還可以要求他賠償你的精神損失,法院也會支援的。”

“精神損失?”我愣了一下,“這個也可以要求賠償嗎?”

“可以,”王律師點點頭,“根據《民法典》的規定,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有重婚、與他人同居、實施家庭暴力、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過錯行為,導致離婚的,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,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。張強婚內出軌,屬於過錯方,你完全可以要求他賠償精神損失。”

“那我大概能要求多少精神損害賠償呢?”我問。

“這個沒有固定的標準,主要看當地的經濟水平、張強的過錯程度、你的受損情況等因素,”王律師說,“一般來說,在我們縣城,精神損害賠償的金額大概在一萬到五萬元之間。你可以要求三萬元,法院應該會支援。”

“好,那我就要求三萬元的精神損害賠償,”我說,“王律師,麻煩你了。”

“不客氣,這是我應該做的,”王律師說,“對了,開庭的時候,你最好讓樂樂迴避一下,彆讓他去法院,免得他受到驚嚇。”

“我知道,”我說,“開庭那天我會讓我媽來幫忙照顧樂樂,不讓他去法院。”

跟王律師聊完,我心裡更有底了。我走出律師事務所,決定再去幸福小區看看,看看張強有沒有再去找李雅。如果他還去找李雅,我可以再拍一些照片,作為補充證據,讓他在法庭上更無話可說。

我打了個計程車去了幸福小區,還是在小區對麵的便利店找了個靠窗的位置坐下。我從早上一直等到中午,都沒看到張強的車。就在我準備離開的時候,看到李雅從小區裡走了出來。她穿著一身漂亮的裙子,手裡提著一個名牌包,看起來心情很好。

我趕緊拿出手機,對著她拍了幾張照片。然後我跟了上去,想看看她要去哪裡。李雅走到小區門口,打了個計程車,去了縣城的中心廣場。她走進一家服裝店,試了好幾件衣服,最後買了一件兩千多的連衣裙。付款的時候,她用的是一張銀行卡,我懷疑那張卡是張強給她的。

我在服裝店門口等了一會兒,李雅出來後,又去了一家化妝品店,買了一套一千多的化妝品。我把她買東西的過程都拍了下來,作為補充證據。我想,這些照片可以證明,張強不僅給李雅買了項鏈,還經常給她錢花,進一步證明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。

下午的時候,我回到家,把今天拍的照片整理好,放進證據材料裡。然後我給我媽打了個電話,跟她說了我要離婚的事情,還有下週一開庭的事,讓她那天來幫忙照顧樂樂。

我媽一開始很驚訝,問我怎麼回事。我跟她大概說了一下張強出軌和轉移財產的事情,我媽氣得不行,說:“這個張強,太不是東西了!你放心,下週一我肯定來幫你照顧樂樂,你安心去開庭,一定要打贏官司,不能讓他欺負你!”

掛了電話,我心裡暖暖的。有家人的支援,我更有勇氣麵對接下來的事情了。

晚上,張強回來了。他看起來很疲憊,看到我,想說什麼,但又沒說出口。他隻是默默地走進廚房,做了晚飯。吃飯的時候,他給我和樂樂夾了很多菜,還跟樂樂說:“樂樂,明天爸爸帶你去遊樂園玩好不好?”

樂樂眼睛一亮,看著我:“媽媽,我可以去遊樂園嗎?”

我想了想,點點頭:“可以,不過爸爸要先把工作忙完。”

張強趕緊說:“我明天不忙,我們明天就去。”

我知道,他是想通過樂樂來討好我,讓我迴心轉意。可我已經下定決心要離婚了,他做這些都沒有用。

吃完飯,張強去洗碗,樂樂在客廳裡玩玩具。我走進廚房,對他說:“下週一開庭,你準備好吧。關於財產分割,我希望你能主動放棄房子的產權,把房子留給我和樂樂。如果你同意,我們可以在法庭上達成調解協議,不用法官判決。”

張強洗碗的手頓了一下,說:“房子是我爸媽付的首付,我不能放棄。要麼我們把房子賣了,錢一人一半;要麼你給我一半的房款,房子歸你。”

“我沒有錢給你,”我說,“如果你非要分房子,那我們就隻能讓法官判決。到時候法官判下來,你可能連一半都分不到,還會影響你的名聲。”

張強沉默了很久,說:“我再想想。”

我沒再說話,轉身走出了廚房。我知道,他現在還在猶豫,但我相信,到了開庭那天,他會做出正確的選擇。

接下來的幾天,張強每天都很早回家,還主動幫我做家務,陪樂樂玩。樂樂很開心,每天都跟我說:“媽媽,爸爸今天陪我玩奧特曼了,他還帶我去買了冰淇淋。”

看著樂樂開心的樣子,我心裡很不是滋味。我真的很想給樂樂一個完整的家,可我知道,這已經不可能了。張強的背叛,已經讓我們的家徹底破碎了。

轉眼就到了開庭的前一天。晚上,張強跟我說:“曉,關於房子的事情,我想好了。我同意放棄房子的產權,把房子留給你和樂樂。但是,你要把銀行卡裡剩下的十二萬給我,作為補償。”

我想了想,銀行卡裡的十二萬是我們的共同財產,給他一半也合理。而且隻要他放棄房子的產權,把房子留給我和樂樂,我就滿足了。我說:“可以,我給你六萬,剩下的六萬留給我和樂樂當生活費。”

張強點點頭:“好,六萬就六萬。明天開庭的時候,我們就跟法官說我們達成了調解協議,這樣也不用麻煩法官判決了。”

“好,”我說,“明天我會跟王律師說一下,讓他準備好調解協議。”

說完,我們都沉默了。雖然達成了協議,但我們之間的關係已經無法挽回了。我知道,明天開庭之後,我們就會正式離婚,成為陌生人。

晚上,我躺在床上,翻來覆去睡不著。我想到了我們剛結婚的時候,想到了樂樂出生的時候,想到了我們一起還房貸的日子。這些回憶像電影一樣在我腦子裡閃過,讓我心裡很難受。但我知道,明天過後,我就要開始新的生活了,我要忘記過去的不愉快,好好照顧樂樂,讓他健康快樂地成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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