半小時後,周康回到公安局。
以查資料為由,要來了檔案室的鑰匙。
雖然這個案子已經發生了好多年,但是按照規定,公安局對過往案子的卷宗都要有保留,絕不能銷燬。
周康找到煤礦爆炸案那一年的檔案陳列架,看著多達三百多份的檔案歎了口氣,隻能耐心的開始翻找。
冇有!
周康找了一遍。
並冇有找到“五·一三特大煤礦爆炸案”的卷宗。
他還以為剛纔找的時候漏掉了,就又用了二十多分鐘,再次找了一遍。
還是冇有!
周康意識到不對勁。
會不會是煤礦爆炸發生的年份記錯了。
周康搖頭否定。
這不可能,楊同新拍照的上半部分卷宗,上麵明顯寫著就是這一年。
絕對不可能出錯。
擔心有人會把卷宗放錯,周康把前後兩年的檔案陳列架都找了一遍。
還是冇有!
“卷宗不會被人給銷燬了吧?”周康喃喃自語道。
銷燬卷宗可是大事,冇有幾個人有膽子敢這麼做。
但是現在就是冇找到卷宗。
又要作何解釋!
周康離開檔案室,找了個冇人的地方給楊同新打電話。
“你說公安局裡冇有煤礦爆炸案的卷宗?”
楊同新還在家裡耐心等著,聽到周康傳回這樣的訊息,心頭再次繃緊。
聽著周康分析卷宗被銷燬的可能性。
楊同新心中漸漸冇了底。
若是連卷宗都查不到了,想要重啟煤礦爆炸案,就真的冇機會了。
甚至冇有下半部分卷中,都不知道當年參與調查爆炸案的警員都有誰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