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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41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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樓下夜總會依舊喧鬧,顯然黑幫戰鬥的事,和這些來尋歡作樂的客人沒有多大關係。

這點很正常,就算黑幫要開打了,隻要是想佔地盤做長久經營的黑幫,那麼都是會小心護著這些客人的。

畢竟是他們的衣食父母。

有些比較會玩的黑幫,會故意兩幫人演戲,今天我去你那邊挑釁鬥毆,明天你來我這邊搞事。

並且都非常有默契的,隻用拳頭不使用武器。

並且還會特別開打之前高聲強調:“不要傷到我的客人!”

然後就跟格鬥表演一樣,兩幫人互毆得厲害,卻不會有什麼重傷出現。

但客人卻可以近距離觀看鬥毆,而且還沒有危險,反正在這兩個幫派的演戲之下,他們兩幫的場子都是生意興隆。

幾乎隔幾天就會來一場表演,客人們可是看嗨了。

之所以這種事沒有流傳開來變成普遍行為。

那是因為有第三方的人趁機搞事,直接把這兩個幫派在演戲的時候給滅了,並且還傷亡了不少客人。

所以後麵就沒人敢演戲了,因為誰都不敢保證會不會又被第三方盯上。

不過一般豎起名頭的幫派,要開打,要入侵的時候,都會提前通知場子的客人。

就比如骷髏隊要打進來,必然會先拍收錢做事的混混去陳浩雲他們街道的場子高呼警醒。

雖然這肯定會被陳浩雲這類黑幫提前有了準備。

但你要還想佔下地盤後,還會有客人來消費,那麼就必須謹記不要上了客人。

畢竟客人出來玩,求的就是個安全。

不然喝酒吹牛泡妞好好的,結果直接被流彈打中,那他喵的估計下輩子都不敢來這樣的地方玩了。

反倒是那種毒品批發商,是不在意這些的,人家本身就不會有地盤,隻有臨時落腳點。

因為有地盤,這不是等著被各方勢力來剿滅嘛。

而且他們也根本不在意普通人死活,他們也特喜歡在人多的地方進行交易。

因為警察敢包圍,他們就敢隨意開槍,這樣事後倒黴的可是警方和政府。

當然,仇殺、刺殺等等這類事,就沒那麼多講究,隨心所欲啦,想怎麼來就怎麼來,為了殺死仇人,直接在夜總會安置炸彈,炸死幾百人都不算事。

而現在骷髏隊是為了搶地盤,所以就必然會按照規矩來做事。

入侵前,必然會通知場子的客人離開或者待在場子不要出來。

而陳浩雲這些守地盤的,也必然不會在場子裏開戰,而是在街道,或者約定地點開戰。

不過如果骷髏隊是準備滅了二十個幫派,徹底佔據這條街的話。

那麼自然就是在街道開戰,並且到了生死存亡的時候,賴在場子裏藉著客人做肉盾和骷髏隊僵持也是敢的。

反而如果骷髏隊願意吸收二十個幫派的投誠,那麼兩邊可以約定地方較量,勝利者就可達成願望。

這樣根本不會騷擾到場子的客人,也不會引起地盤收入的變化。

是一般經營地盤的黑幫勢力普遍選擇的方式。

但兩邊有仇,並且還是私仇的那種,那就直接當成暴亂分子處置好了。

前麵那些按照潛規則行事的爭鬥行為,警察和輿論都會睜隻眼閉隻眼。

但要是私仇亂殺,攪得各方不安寧,就算這兒是貧民窟,警方也會派出別動隊來清繳的。

既然現在還沒人來通知,說明骷髏隊還沒開打。

不過自家老大被骷髏隊這麼偷摸摸的幹掉,恐怕這次是要死戰到底。

意思就是不納降,不然直接讓自家老大投降就行了,幹嘛直接幹掉?

為毛確定老大被幹掉了?而不是被俘虜?

簡單,跟著老大出去的成員全員手機靜默。

這就隻能是都被幹掉了。

真要是俘虜了,怎麼都會放回幾個人傳達音訊,一個是擾亂自己這邊的軍心,二個是讓大家提前有準備,標示出這是準備納降。

既然直接沒打招呼就讓好幾個幫派老大悄無聲息,那就是準備格殺不論。

就是說這條街的二十個幫派,絕對會死戰到底。

因為骷髏隊的舉動已經表明瞭要趕盡殺絕。

同理,骷髏隊不願意把好處分給投降者,說明對方有底氣。

有底氣的情況下,骷髏隊自然不會對客人下手,因為這些客人以後就是骷髏隊的財源啊!

所以,既然客人還在場子裏玩,所以這段時間這條街道還是安全的。

也就是說,有時間給陳浩雲招兵買馬。

現在單身一人的陳浩雲,纔不會在黑幫戰鬥中玩孤身奮戰呢,怎麼都得拉扯一大批的小弟幫忙才行啊。

至於怎麼招攬小弟?

太簡單了。

陳浩雲站在夜總會的大門口,直接吹了個響哨,然後在那些三三兩兩東一坨西一堆的混混們注視下,直接高舉右手的拳頭。

隻要沒吸粉吸得神魂顛倒的混混,稍微有點神誌的,一見陳浩雲這個姿態,立刻眼中爆出炙熱光芒,直接就狂奔過來。

不但這些混混如此,那些躲在巷子裏昏昏欲睡,或者翻著垃圾桶的流浪漢,隻要還能跑的,也都不管不顧的跑了過來。

這就會問了,陳浩雲所在的痞子幫,也就一個老大,四個頭目,二十來個正式成員而已。

這麼點人,能夠守住一百米的街道?

看看這蜂擁而來的混混和流浪漢就有兩三百人啊!

小小一個痞子幫如何管得住這麼多除了一條爛命,就啥都沒有的混混和流浪漢?

混混和流浪漢真要豁出去,滅掉痞子幫也不是難事。

這自然是有各種理由的。

首先混混和流浪漢是聯合不起來的。

二十多個職業黑幫分子,滅掉幾百個烏合之眾,那真是小意思。

畢竟職業黑幫分子,吃飽喝足,還每天鍛煉,還有武器,幹掉這些要麼吸毒吸壞了身體,要麼餓得半死的癟三,不是輕而易舉的事嗎?

第二,這條街二十個幫派是聯盟,真有混混和流浪漢敢衝擊任何一個幫派,都會被二十個聯盟聯合剿滅。

還有第三,別看這是貧民窟,好像沒有法律的樣子。但二十個幫派都有自家的經營場所,也就是說,他們都需要並且必須繳稅的!

既然繳稅了,那麼在遭到暴亂分子衝擊得時候,警方就比如要給予保護。

想想,到時黑幫和警方聯合剿滅,什麼混混和流浪漢能夠抗住這黑白兩道的襲擊啊。

因為這,但凡在這種黑幫經營場地地盤上混的混混和流浪漢,都會遵守各種潛規則,不然他們不是失蹤,就是被趕出地盤。

而陳浩雲這個吹哨和高舉拳頭的行為,就是在招募人手的規矩。

所以一看這,混混和流浪漢就跟求職者見到招聘告示一樣,立馬沖了過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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