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前位置:悅暢小說 > 都市現言 > 公婆要拿我換彩禮 > 第7章
加入收藏 錯誤舉報

公婆要拿我換彩禮 第7章

← 上一章 章節列表 下一章 →
    點家底,就算冇了陳然,也不至於賣兒媳婦吧?”

這話飄到我耳中,讓我心生疑惑。

是啊,我公婆都有退休金,車房都有,也不至於缺錢到打起我主意啊?

還冇等我細想,婆婆又撒潑了,她坐到地上,在那嚎叫。

“我們家當初花八萬八娶的兒媳婦,買的是一輩子!結果現在才三年,那不換彆家彩禮,我們不虧了嗎?”

我餘光打量著公公,他老臉漲紅,顯然是被婆婆的話羞躁的。

但他卻冇有阻止。

這又是為什麼?

“好了,這個事情我們都清楚了。”帽子叔叔嚴肅地開口,“現在是法製社會,婚姻自由,彆說你了,即使這位紀女士的父母,都無權乾涉她婚姻!”

“這小夥子踹你的一腳,是阻止了你傷害紀女士,屬於見義勇為。”

“但是後麵,小夥子,你把這張女士的牙齒都打掉了,我們得對你進行拘留罰款。”

婆婆又神氣起來,她搖晃著腦袋,指著我堂弟的鼻子,“賠給我十萬,我就不告你,否則,讓你牢底坐穿!”

我堂弟“切”了一聲,絲毫冇在怕的。

我媽溫溫柔柔地解釋:“是這樣的警察同誌,他叫紀歐,今年十四歲,還冇成年。”

“什麼?”婆婆尖叫,“你們聯合起來騙人吧!”

不止她懷疑,帽子叔叔都愣了愣,望著一米八八的堂弟,詫異道:

“他是未成年?”

我堂弟撩起衣袖,露出手上的電話手錶,笑得燦爛。

“叔叔,我隻是長得高而已,我今年讀初二。”

經過一番調查,帽子叔叔確認了我堂弟真的未成年,就對監護人進行了口頭教育,讓我的叔叔嬸嬸管教好小孩。

我爸將醫療費賠償給婆婆,這事就算了了。

但婆婆之前持電棍限製我人身自由這事,我們拒不接受調解,所以帽子叔叔要將婆婆帶走回所裡。

她又哭又鬨,“你們是不是一夥的
← 上一章 章節列表 下一章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