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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,歡迎來到新世界 第59章 我叫文盼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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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室裡寂靜無聲,文盼盼有一瞬間的呆愣,又變得沉默不語。

江輕知道,繼續試探、不但冇有任何結果,還會惹怒鬼學姐。

他已經猜到七七八八。

首先,文盼盼不會主動攻擊“演員”,要是“演員”主動挑釁,包括損壞她的日記本,鬼學姐就會生氣,殺死對方。

其次,文盼盼的死亡跟家庭和學校都有關係,從“盼娣”二字不難判斷,她活在一個要她命的家庭裡。

最後……

江輕走過去拿起信封,無聲低語:

每個人的一生就像一本小說,所謂的小說就是她的一生。

深呼吸,江輕發誓,後悔打開這封信。

信封裡麵有好幾張信紙,他一一展開閱讀:

我叫文盼娣。

那是我最後一次見到樂樂,她穿著漂亮的露肩白裙,提著一個帆布包,送了我一個好看的蝴蝶髮卡。

當我送她去車站,望著大巴車遠去,我真的好心痛,她獨自坐車來見我,現在又要一個人孤零零的回去,就為了告訴我,高考發揮失利,冇有考上紅楓葉理工大學,打算複讀一年。

她明明那麼膽小,明明小我兩歲,卻像姐姐一樣照顧我。

那天我待在車站很久很久,想著明年的美好,想著我們的約定。

記得兩年前,我考上了一本大學,爸媽不放我走。

我要瘋了,到底要我怎樣,我是畜生嗎?

他們說女孩子讀什麼大學,有高中學曆就行,等過段時間幫我找一個好男人嫁了,彩禮還可以給弟弟未來娶媳婦。

我好像生下來就是弟弟的仆人,他經常待在我的房間,一整晚。

我好痛苦,不想一輩子活在山村裡,我想讀書。

聽說外麵的世界是法治社會,一切要**律,我打算學法,我想證明爸媽和弟弟的行為是不對的,我想保護自己,我錯了嗎?

一天,兩天,三天……爸媽不準我出門,害怕我逃跑,說已經找了一戶好人家,隔壁村四十來歲的光棍,對方給八萬八的彩禮。

當晚,弟弟折磨我之後離開,或許覺得我冇有力氣逃跑,忘了鎖門……然後樂樂找到我,拿到了我的錄取通知書,還給了我一千塊。

一千塊啊!我不知道錢的來曆,樂樂讓我逃,去讀大學,學了知識就能改變命運!

我哭不出聲音,在這個世界,就樂樂對我好,我最喜歡樂樂。

她家庭也不富裕,但父母很愛她,支援她讀書,是個開朗女孩。

淩晨三點,我逃走了,臨走前樂樂跟我約定,一定會考上紅楓葉理工大學,跟我在一所學校讀書。

那時候挺天真的,一腔熱血就敢去陌生的城市,去追尋未來。

但我後悔了,後悔那天晚上逃了出來,後悔我的一切選擇。

回學校路上,我被綁架。

他們根本不在乎是不是犯罪,把我關在一個房間裡,一次次折磨我。

他們讓我數數,不說話就打我……好痛,我錯了,真的錯了!

我數,一,二,三……我不知道是第幾個人了,我彷彿壞掉的木偶,躺在肮臟的地麵,任由那些人擺弄。

我不知道得罪了誰,不知道為什麼要這樣對我,真的好痛!

我雙腿在血流,失去了直覺!

可這一切隻是開始。

他們跟我一所大學,拍了我很多照片,命令我每晚去文學樓五樓的教室,否則就把照片傳出去。

我好歹學法律,立馬報了警,奇怪的是,他們冇有被抓,第二天我又被綁架到一棟彆墅裡,度過了一生中最肮臟的三天。

那段時間,我活著,不,好像死了。

我分不清,我真的分不清……誰能告訴我?我在人間還是地獄?

他們威脅我,再報警就殺了我。

我跪在地上求饒,我不想死!

我怕死,我崩潰了,他們說什麼我就做什麼,不敢有一點反抗!

事後,我拖著殘破的身體,在大雨中哭嚎,痛罵命運不公!

命運似乎在告訴我,當我覺得突破了命運的時候,隻是換了一種方式來束縛我,引導我回到最初的地方。

逃不掉,他們都欺負我!

我冇有心思讀書了,支撐我活下去的,是和樂樂的約定。

我努力活著活著、活著、活著……直到有一天,他們玩膩了,把那些照片發了出去,我好像失去了最後一絲活下去的勇氣。

那一刻我在想,如果活著比死去更痛苦,努力的意義在哪裡?如果未來比現在更黑暗,不如就停留在這一步!

這件事鬨得很大,人儘皆知那種。

導師找我談話,我麻木的說,他們欺淩我。

導師問我,他們為什麼不欺淩彆人,就欺淩我?

是啊,為什麼?

我也想知道答案,

我問他,為什麼?

為什麼呢?

他讓我寫一封諒解信,說那些人我得罪不起,給我二十萬補償。

真好,我的價值不是八萬八,而是二十萬。

如果媽媽聽見,一定會笑,誇冇有白養我,然後欣然接受條件。

嗬……哈哈哈……哈哈哈……

三天後,我妥協了,從警局出來那一刻,欺負過我的人用戲謔的眼神看著我,彷彿在告訴我,反抗冇有意義,一點意義都冇有!

我也終於明白,什麼叫貧瘠之地開出鮮豔的花就是一種罪。

我不該逃的,那樣我的人生就是嫁給一個四十歲的男人,生個孩子,每天起早貪黑打掃家務,養養牲畜,直到生命的儘頭。

我太貪心,不該渴望知識。

這算是我的報應吧。

晚上我洗了一個澡,我想自己乾淨一點,穿了唯一一條白色碎花裙,戴上樂樂送我的蝴蝶髮卡。

我準備結束這一切。

那天下著雨,我去改了名字。

從今往後,我不叫文盼娣。

我叫文盼盼。

我一刀就殺了那個最初綁架我的男生,冇有想象中的恐懼,隻有一種解脫,我知道這輩子完了,可我不想在監獄裡度過。

也不能離開這所大學。

我和樂樂約定了,等她。

文學樓很高,我站在天台上,下麵是一群警察和學生,我聽見有誰在喊“彆作秀了,有種跳啊!”,還聽見“她就是那個壞女孩?”。

好像冇有人希望我活著。

為什麼呢?

這到底是為什麼?

我活著是一種罪嗎?

那好,我把這具肮臟的皮囊留在這個世界,讓我的靈魂去往一個乾淨的地方,一個冇有人欺負我的地方。

風拍打在臉上,我解脫了。

遺憾的是,冇有等到樂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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