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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 1983年的香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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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83年7月1日,星期五。

九龍,何文田。

愛民邨,德民樓。

一大早,林嘉耀對著鏡子梳理著自己的大背油頭,眼裡全是對自己長相的欣賞之意。

隻見他身高約175厘米,五官輪廓分明,眼睛大而深邃,鼻樑高挺如希臘雕塑,是頗為帥氣的東方麵孔。

「大佬,你今天真有型,怕是要搶了《新報》老闆羅斌的風頭!」

林嘉耀頭也不回,對背後的弟弟林嘉傑說道:「你懂什麼,這叫先敬羅衣後敬人!再說我和《新報》屬於合作關係,羅生也不是我的老闆,我怕搶他風頭做咩!」

林嘉傑小聲嘟囔道:「這麼拽」

「拽犯法嗎?」

林嘉耀淡笑著回頭,林嘉傑頓時無言以對。

自己的大佬在兩年前考上香港中文大學,便已經成為這片公屋的『榜樣』。

兩個多月前,大佬更是在《新報》連載小說《尋秦記》,並大獲成功,成為香港新晉的『小才子』。

還真有拽的資本!

林嘉耀繼續整理著身上的正裝,眼神逐漸犀利起來,那是一種野心的表現。

三個月前,他穿越至香港,當時他便立誌要做大亨,要睡明星!

隻是『第一桶金』難得,他無奈隻能做起『文抄公』!

憑藉前世對《尋秦記》作品的閱讀和觀看,再加上這一世香港中文大學生的文化素養,很快便撰寫出來。

而且穿越之後,讓他頭腦和身體發生了二次發育,他便每日以一萬六多千字的速度,僅用三個月時間便完成了《尋秦記》的創作。

如今,《尋秦記》已經連載兩個多月,讓年僅二十歲的林嘉耀收穫了名聲與金錢。

也算是小有成就!

這一世,林嘉耀的家庭很普通。

祖籍寧波,父親曾是一名海員。

結果在三年前出事,船東賠償了一筆『撫卹金』給他們家,世上再無此人。

除死去的父親外,林嘉耀還有一個母親陳翠華,以及一個十六歲的細弟林嘉傑。

一家人居住在七十年代修建的公共屋邨——『愛民邨』,房屋麵積330平方尺,帶獨立廚房和衛生間。

這個公共屋邨很有來頭,在1975年,英女皇訪港期間參觀當時初落成的愛民邨,可見當年香港政府對愛民邨亦非常自豪。

作為第三代公共屋邨,公共設施算是一應俱全,甚至還有大型商場。

而林嘉耀從小成績不錯,冇有跟著愛民邨的同齡人學壞而去加入社團。

反而考上了香港中文大學,成為鄰裡街坊稱讚的『大學生』、『別人家孩子』。

如今,他剛剛讀完大二的學業。

「阿耀、阿傑,食早餐啦!」

母親陳翠華戴著老花鏡,端著兩碗雲吞來到客餐廳,朝著兩個兒子的隔斷房喊了一句。

丈夫死後,雖然得到了一筆『撫卹金』;

但長子林嘉耀要讀大學,次子林嘉傑也在讀中學,全家的開銷不小;

故她又重操舊業,坐上了縫紉機,接一些零散的活計,補貼家用。

幾年下來,這眼睛的視力變差了一些,但內心卻是很有盼頭。

「來了,阿媽!」

林嘉耀吃著母親親自包的雲吞,心中湧現出一些『新的』親情。

他開口說道:「阿媽,少接一些活,晚上不要做的太晚,不然眼睛會越來越看不見的!」

林嘉傑像是跟屁蟲一樣,馬上說道:「對啊,阿媽。大佬現在可是香港新晉『小才子』,稿費也高達千字一百,以後還能帶我們住大房子呢!」

大房子?

誰要和你住在一起!

林嘉耀還冇有完全適應這個家庭,畢竟他前世做了自己父母三十多年的兒子,這一世才做陳翠華三個月的兒子。

感情上,目前還在一點點適應。

當然真發達了,給陳翠華住大房子冇問題,但肯定不會住在一起。

陳翠華感動的說道:「知道,知道!嘉傑你也要學你大哥,好好讀書,考上大學。千萬不要像阿彪他們一樣加入社團,年紀輕輕就已經進班房好幾次了!」

雖然說,香港的普通市民對於社團並不是那麼反感,甚至一些父母希望子女加入社團做事,出人頭地。

但那是在子女讀書不好,家庭又很貧困,且時常遭人欺負的情況下,纔會生出那樣的想法。

林家不一樣,他們父親以前是資深海員,薪資待遇還是很不錯的。

加上林嘉耀、林嘉傑從小讀書的成績就不錯,父母自然從小教育他們兄弟倆不要走上歧途。

「知道了,阿媽!」

.........

吃完早餐,林嘉耀馬上走出家門。

「阿耀,和女朋友約會啊?」

樓道裡已經架起桌子,四個師奶已經開始打麻將,並對出門的鄰居紛紛進行八卦。

看到林嘉耀,大家眼前就是一亮。

話題性十足嘛!

「不是,南嬸。就出去一趟!」

四人暫停打麻將,南嬸更是嘖嘖稱讚道:「阿耀,你那個《尋秦記》寫的真好,我家的那幾個天天追著看!」

一旁的花嬸也說道:「可不是嘛!打小就知道嘉耀一表人才,冇想到二十歲就寫出《尋秦記》。要我看,要不了多久,翠華妹可就要搬出公屋,去住大房子了!」

麵對幾個師奶的輪番稱讚和八卦,林嘉耀隻得連連謙虛。

事實上。

他當初當起『文抄公』,並非全是為了『錢』,而是還希望獲得『名』。

因為對這個時代的香港來說,光有錢,冇有名,那很容易遭人窺視。

如今,他成為『知識分子』、『小才子』,也算是一種護身符。

電梯到了之後,林嘉耀落荒而逃,師奶們的嘴巴還是太厲害了!

再不離開,『女朋友』都有七八個了。

......

「Taxi...Taxi」

「的士,北角英皇道,怡安中心!」

的士通過紅磡隧道,又途徑銅鑼灣,最後來到北角的怡安中心大廈。

「林生,請!」

在《新報》的女前台帶領下,林嘉耀朝著社長辦公室走去。

香港《新報》於1959年由著名報人羅斌創立,具體創刊日期為1959年10月5日,創刊初期即憑藉獨家賽馬情報和武俠文學吸引讀者,曾培養倪匡、亦舒等知名作家。

當初,林嘉耀投稿《明報》、《東方日報》、《新報》,最終《新報》的稿酬開的最高——千字100元。

很不錯的價格,相當於前世某中文小說網的5000均訂的單價。

「嘉耀,你來了!」羅斌十分客氣的起身說道。

想當年,羅斌雖然培養了倪匡,但因為倪匡這個人十分懂得經營,稿費是一漲再漲。

最後羅斌實在吃不消,對於倪匡開價『千字120』講價『千字112』。

如此倪匡也是不妥協,最後去了《明報》,結果金大俠給的稿酬僅為『千字80元』。

當然,那已經是七十年代初的事情了。

現在的倪匡,稿酬已經漲到『千字五百』以上。

不管怎麼說,羅斌算是受到倪匡的『侮辱』,心裡一直有芥蒂!

「羅生,我來交稿!」

羅斌笑著說道:「不急,先喝口水!」

自從放走倪匡之後,《新報》在小說領域再也冇有怎麼出彩過。

兩個多月前執一寶,可謂一掃前恥。

林嘉耀喝了一口水,拿出手裡的稿子給羅斌。

「羅生,這是一百萬字的稿子,《尋秦記》算是全部完成。所以,我想全部結清稿費,我急用錢!」

整個《尋秦記》150萬字,林嘉耀可得15萬的稿費。

目前香港工人的平均薪水才兩三千港幣每個月,大學生也不過四五千元,相當於他三個月時間賺了三四年的薪水。

羅斌驚訝起來,問道:「你一天能寫多少字?」

林嘉耀回道:「一天一萬字出頭,我一直有很多存稿,所以每次你要稿都不慌!」

「哈哈,我就說嘛,你小子每次都那麼爽快交稿!」

羅斌隨即翻閱起稿子來,很快便確定這不是林嘉耀在亂來。

良久,他說道:「剩下的十萬稿費,等會我就讓財務給你結清。不過你下一部小說,要不要現在和我們簽約,我可以給你千字兩百!」

如此有才華的人,自然值得培養。

他要的是告訴倪匡,我能培養你,也能培養別人。

林嘉耀委婉的說道:「羅生,我對下一部小說毫無頭緒,真要有頭緒了,我一定和《新報》合作。」

如此說,其實算是拒絕了提前簽約,他可不是毛頭小子。

羅斌比較意外,『千字兩百』的價格,這小子居然不激動。

既然如此,他也隻能順著話說道:「我算你口頭答應了,到時候可不能投其它報社喔!」

「一定一定。羅生對我有知遇之恩!」

場麵話,還是要說的。

當然,也不一定是場麵話,林嘉耀還真不會投其它報社。

因為,他要麼不會寫下一部,要麼就是在自己的報紙或雜誌上連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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