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因照顧懷孕兒媳過度勞累誘發冠心病。
進手術室前,卻被身為律師的兒媳攔住了。
她一本正經的拿出賬單,沉聲道:
“陳女士,按照婚前協定,所有開銷均由我們兩家共同承擔。”
“我為許家生兒育女,您自然也需要支付一半因懷孕產生的開銷——共計三十萬。”
“另外您不顧我個人意願強行讓我生子,我這邊申請一百萬的精神損失費,否則我將保留追究您責任的權利。”r1cS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