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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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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來我纔在新聞上得知他的訊息。
顧氏集團作為屹立幾十年的大集團,掌權人的婚禮風波原本尚在可控範圍內。
但因為顧淩越涉及到故意傷害,先後折斷兩位女鋼琴家彈鋼琴的手,兩位女性都與他關係密切。
輿情才徹底爆發。
秦溪的家境雖然不如顧家,可也不是好欺負的。
秦家立刻對顧家展開了報複。
顧淩越給我彙完那筆钜款後著手處理顧氏集團的爛攤子,他將顧氏集團托付給了董事會的其他大股東,自己請辭了顧氏集團董事長的位置,去警察局自首了。
故意傷害罪,而且是導致受害者手骨粉碎性骨折,是可以入刑的。
而且其中一位受害者還是一位享譽盛名的女鋼琴家。
在自首以後,顧淩越冇有去坐牢,他逃回了我們從前的婚房,在我最後住過的那間一樓房間,自殺在了我躺過的床上。
於是就這樣,這是我最後知道的顧淩越與秦溪的結局。
從今以後,他們的事情便與我徹底無關了。
我會過著平靜的、衣食無憂的生活,和我所摯愛的音樂一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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