錯位法則 第5章 還有三天,得救人
果然,老人真的接話道:“就一吃貨!我就不明白,為什麼有人喜歡養狗。”
這話是什麼意思?李信小心好奇問道:“老先生不喜歡養狗?那您……”
“幫孫女遛狗。”
不喜歡養狗卻又幫忙遛狗,這麼大年紀,為何?想到剛才老人救狗的場景,李信說道:“剛剛,您老身手真是敏捷不凡,要是再慢一點點,狗,哦!烏央可就慘了。”
“是它命不該絕。也是我有能力,又有心救它!”老人隨後轉過身,此時他已經穿過公路,站在安全的地方,雙眼看向李信。
怎麼也沒想到老人會這樣回答,李信不禁半張著嘴,發出“哦!啊?”兩聲。
“剛剛烏央是為了救你,見你在路上發呆,有輛車朝著你駛來,它衝著車就去了!”老人像是為狗說好話。
李信心中一陣感動,脫口而出再次道謝。
“謝謝烏央!”
老人的眼睛似乎亮了幾分,“嗯!當有人需要你救的時候,你這位小俠會去救吧?我相信你會!”
李信心中猛地咯噔一下,他從老人發亮的眼中似乎看到瞳色有些異樣,像是兩種顏色。尤其是最後那句,老人說得很重,還稱自己為小俠,彆有深意啊。
李信心想,我姑且相信老人一定知道我能察覺到漏洞,有預知災禍的能力。也知道自己麵對災難中有人死去,雖心中悲憐卻無能為力。這樣,他的用意就合理了,他必定是在提醒我,既然夢想當英雄,就應該有救人的擔當,所以他選擇相信我會這麼做。
好像是這樣!
李信隻感覺頭皮一陣發麻,如果不相信老人有這能力,是不是自己也就把眼前的這次感知,換成接受前兩次那樣……的結果?
王老師那次自己其實是有爭取的!
可是……不夠用心去想辦法?不夠努力?不夠……
眼下,哪來的奇怪老人家,他洞察我?
老人家是相信我能救下那母子?
剛才的一切都是為了這個?
應該是!
老人家啊!老人家,怪不得我看你們覺得怪怪的,原來背後竟有這般隱情。
他那麼相信我?難道我自己就不能相信自己一下?
救下那對母子,一定要讓嬰兒笑聲繼續在世間回蕩,這樣可以讓年輕媽媽伴隨她的寶貝快樂成長。
李信心中對自己發狠念道。
直曉災難降臨,那種改變不了的無力感,真的很憋屈。
這次有點不一樣,可以再掙紮一下,因為那個神奇的老頭,選擇相信自己。他暗暗握緊拳頭,骨節泛白!
心動之後便是行動。李信經過兩次裂縫發現漏洞,的確在心底種下的一顆執著種子,對預知裡時間的探尋,已近乎成了他的心魔。這次在漏洞出現時閉眼,又強迫自己轉看其他……並非僅僅因為麵對的是陌生人,那過於殘忍慘烈的畫麵,實在讓他下意識地想要規避視線中的感知衝擊,可在避開時,應該看到什麼?
頭腦中,聚精會神下,回到那瞬間。李信吸氣凝神,念想集中,片刻過去,依舊沒有什麼,注意力再專注些,仍舊老樣子。
難道隻能這樣了?
不可能啊!
李信覺得這預知能力仿若天賜,不管叫超能還是覺醒,都讓他有超越年齡的思考。他想起平時並不多言的父親,卻富含深意的話語:大凡不平常的事情出現,都有它不可明言的道理。
據此,他得出結論:擁有了這預知天賦,受自身能力的侷限,纔是一道道難以跨越的天塹。
可去或不去,纔是直接決定成與不成方式。
顯然,作為漏洞發現者,目前為止發現的僅是災難,沒有其他!對此,自己也在探案中。
而李信此時,老人與狗的出現,一番作為與言語,像是要讓他直指俠義的本心,當然,也好像是要有之匹配的能力。所以用了:相信會去!
李信當然也想的到,前麵失敗,並沒影響他什麼,不就是再來看看!
凝神,內視關注頭腦,儘可能回憶,好了,又觸及前兩次打住的地方!加註念力,再加……忽然,熟悉的頭痛來了,忍住,可那痛感如無數鋼針在腦內攢刺!隻有咬著牙。終於緊迫的痛感一鬆,再次那段記憶讓感知浮現出來。
李信開始如瘋魔般搜尋一切與時間有關的線索。路邊廣告牌上的時間,被他死死釘進眼裡。廣告牌上跳動的日期,像烙鐵般燙進李信的視網膜——“距6月18日還剩53小時!週六,全城特惠”。
那個數字組合,竟與預知畫麵中母子遭遇車禍的瞬間完美重合。
額角的血管突突跳動,每一次脈搏都帶來一陣尖銳的刺痛。但此刻,這種疼痛反而讓李信感到安心,這是真實存在的證明,不是那些漂浮在意識邊緣的預知幻影。待他終於回過神,雙目仍有些恍惚,不確定是否還身處現實。可看到眼前廣告牌上跳動的數字:時:53,分:53,秒:58,秒上的數字正不斷遞減著。
“三天後,同一地點,同一時間,這對母子會出事。還有三天……”李信喃喃自語,聲音乾澀得像是砂紙摩擦,雙手插在兜裡微微發顫。雖說仍有虛浮之感,但已比之前好多,也讓他徹底清醒過來。
李信清醒後,第一件事便四處張望,有了年輕媽媽出事的時間和地點,李信的注意力終於轉到老人這邊。
然而,視野中並未出現老人的身影,即便眼前開闊,即便想他會離開,可李信終究覺得無比遺憾。他想起了老人雙眸中的奇異之處,除了雙色眼瞳,竟還深邃無底,引起強烈的好奇心!
北城這個非常特殊地方,大頭口中的傳奇,
李信還沒真正跨入,就見到裂縫,並感知著。
老人與狗的出現,李信知道了,在這樣的地方出現的,總歸代表著不一般,非常不一般!
接下來自己要做的其實也簡單,那就是去找大頭丁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