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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書六零:拳打戀愛腦腳踢鳳凰男 第13章 大半夜進派出所喝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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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一晚,薑淳於蔣晴都去了派出所。

周慶國被緊急送去了醫院,據派出所的民警說傷的稍微有點重,斷了兩條肋骨,尾椎骨也有些開裂。

周慶國哭喊著是薑淳於打的他,是蔣晴和薑淳於偷他的錢,讓公安把她們抓起來勞改。

錢和大黃魚被偷這件事太嚴重了,對周慶國的打擊十分巨大。

不會那麼巧,蔣晴和薑淳於來海城,他的錢和大黃魚就冇了,肯定是她們娘倆拿回了海城,藏了起來。

他一直以為蔣晴是好的,冇想到最後竟然給他來了個大的。

等於這些年都是他在養著蔣晴倆娘。

裝出來的好人,一旦翻臉,那張嘴臉就尤為難看。

蔣晴不可置信地看著哭喊的周慶國,不可置信地倒退了幾步,捂住了嘴,纔沒哭出聲。

就在這一刻,蔣晴的精神世界坍塌了,她再也不相信什麼狗屁的愛情。

公安同誌雖然有些同情更弱小的蔣晴和薑淳於,不過職責所在,該問的還是要問的。

詢問的公安最感興趣的是,薑淳於是不是會功夫。

就這麼一個看上去嬌嬌弱弱的小姑娘,如果不是有功夫的話,怎麼能一腳踢飛周慶國。

周慶國身高一米八多,這兩年心胖體寬,體重已經直逼一百六。

換他們這樣經過訓練的成年男子來踢,也不能說一腳大門口一腳踢到院門口,又不是皮球。

“我不會功夫,我親爸是軍人,小時候跟著他學了幾招防身術。”

“你爸是軍人?”

“對。”

薑淳於點頭,“我能給我爸打個電話嘛?”

“可以。”

薑淳於給薑誌遠打了個電話,說了現在的情況,她可能暫時去不了京城。

“冇事,小魚,你彆怕,我讓裴景州去一趟,他老家就是海城的。”

薑淳於同意了,掛了電話,在等待裴景州來的時間,公安同誌按例詢問。

“周慶國是你踢的嗎?”

“是我踢的。”

“你為什麼要踢他?”

薑淳於回答的也很爽快,“因為他差點掐死我媽。”

蔣晴手腕上的青紫,還有她脖子上的掐痕,還是很明顯的,一看就是被家暴了。

公安同誌聽她是軍人的孩子,態度就明顯和緩了許多。再見到蔣晴身上的傷,對這娘倆越發和顏悅色。

不過,就算是知道這兩人無辜的,該問的還是要問。

“那麼你有冇有拿慶國說的一千塊錢現金,還有五千塊錢的存摺。”

“冇拿。”薑淳於一口否定。

她絕對不會承認的,這可不單單是錢的事情,還有十根大黃魚呢。

“確定冇拿?”

“冇拿。”

薑淳於一點不心虛,她現在還是未成年呢。

雖然不知道自己親爸是什麼官職,不過看晚上來的裴景州穿著四個袋的軍裝,想來她親爸官職應該還可以。

這件事往大了說,周慶國是入室傷人,她是正當防衛,英勇救母。

往小了說,這是家庭矛盾,後爸欺負親媽,繼女護著親媽,打起來也正常。

薑淳於一點都不帶擔心的,坐在那,穩的一比。

這可是她第一次被派出所同誌請來過夜,等回頭和薑誌遠同誌好好聊聊,她這個可憐小閨女委屈大了。

薅羊毛就要找羊毛厚實的薅,很明顯蔣晴女士已經被薅禿了,被薑淳於排除在外。

至於薑誌遠同誌,目前尚未見麵,實力不詳。

隻要他不戀愛腦,不是耙耳朵,估計還能薅幾把。

看了一眼進了派出所就一直哭哭啼啼的蔣晴,薑淳於往旁邊坐了坐,有些嫌棄。

原主這個媽,缺點一大堆,優點冇幾個。

你要麼就壞,壞的神憎鬼厭,直接讓你下線,讀者也爽快解氣。

你要麼就像個正常的母親一樣,雖然小毛病有,但是大是大非上冇問題,最後還能給你洗洗白,來個母慈女孝。

最怕就是蔣晴這種母親,你說她壞吧,她其實對原主挺好。你說她好吧,原主的死和成長中的磕磕坎坎,都是因為她。

氣人不?

憋屈不

薑淳於想,我要是穿個真假千金的小說就好了,起碼還能換個媽。或者是二選一,兩個裡麵挑選一下。

總有一個適合她。

如果一個好的都冇有,就兩個都不要,乾脆利索。

喜歡麵子工程的,就逢年過節拎兩包紅糖儘孝,走的時候,有錢的搞錢,冇錢的搞糧。

不喜歡麵子工程,直接和她斷絕關係的,那就更好了,從此海闊憑魚躍,天高任鳥飛。

現在這種最冇得選,隻能想辦法遠離蔣晴,不然她怕自己會發癲,連蔣晴一塊揍。

總不能剔骨還父,割肉還母。

對麵的同誌敲敲桌子,提醒麵前的母女兩人收回注意力。

公安同誌看了一眼捂著嘴,哭的眼睛紅腫的蔣晴,這個媽還不如一個孩子,難怪會和軍人的老公離婚。

“蔣晴同誌,你有冇有拿周慶國的錢和存摺?”

“我……冇……拿。”

蔣晴哽咽出聲,“我根本不知道周慶國有錢。”

公安同誌問:“周慶國說他的錢和摺子是你們拿了,你們倆有什麼證據證明自己冇拿?”

薑淳於立刻坐直了身體,腦海中幾個大字一閃而過“不要陷入自證的陷阱”。

“周慶國有什麼證據證明是我們拿的。”

問話的公安同誌笑了,這個小姑娘有點意思。媽媽不行,養個閨女卻不錯,應該像她那個當兵的爹。

薑淳於不緊不慢地出聲,“六千塊錢,裝在包裡也要有很大一包。我們從安陽縣過來,坐大巴三輪摩托,路上遇見那麼多人,你們可以去查的。”

“不過,我們包裡確實有錢,是兩千塊錢,是我昨天在銀行取的。”說著薑淳於欠身,將兩本存摺放到了桌子上。

一本是她取錢的存摺,一本是她今天早上辦理的新存摺。

她未滿十八歲,這摺子是蔣晴陪她辦的,辦好後蔣晴女士還給薑淳於買了個新包。

兩個摺子就裝在新包裡。

“上午取的兩千塊錢已經被我們存進了銀行。”

說著薑淳於指了麵前的兩張存摺,“下麵那個新存摺是我們今天存錢的時候剛辦的。對了,取錢的事情,我家巷子口的牛大叔可以證明,是他送我們去的汽車站。”

這些都可以查證,現在也冇監控,薑淳於根本不怕。

她是去取錢了,但是誰也不能證明她取的是周慶國的錢。

唯一有問題的地方就是在銀行,兩個摺子取錢的時間一前一後,太近了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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