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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生2014:我,刑偵之王 第232章 我來還你公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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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我來還你公道

“嗯?”於大章立刻來了精神:

“詳細說說。”

根據他以往的經驗,越是這種看似不起眼的線索,越能提供有用的資訊。

“我也記不清了。”劉金鬆撓了撓頭,苦惱地回道:

“時間太久了,我也隻能記得個大概,而且當時學校裡這樣的事很多。”

1998年……於大章在腦中飛速搜尋著當年的記憶。

那時候的自己剛剛七歲,對當時那個年代沒什麼具體印象。

不過後來隨著年齡增長,也接觸到一些九十年代末的事物。

其中就有香江的古惑仔係列。

不得不說,那個係列的電影確實好看,但也對國內的青少年影響很大。

其中就有相當多的年輕人模仿電影裡的人物。

浩南哥,山雞,大天二……

當時幾乎每個學校裡都有這麼幾個人物。

就算沒模仿古惑仔,也總有一些學生自發組織起一個小團體。

人數不會太多,一般控製在十人以下。

取名也多數是龍啊、虎啊之類的。

北方那就更絕了,直接拜把子,效仿桃園三結義。

這在九十年代末的校園並不是什麼新鮮事兒。

於大章雖然沒經曆過那個年代,但也聽說過很多類似的事兒,而且也看過古惑仔係列。

“除了這個呢。”於大章又問道:

“還能想彆的嗎?”

李勇最後僅存的記憶中,隻有邵欣和劉金鬆兩個人的名字。

說明對他下手的人,很有可能是因為當年這件事才找上的李勇。

如果能確定下來,那這個案子就可以定性為“複仇”。

“沒了。”劉金鬆茫然地看著於大章:

“我實在是想不起來了。”

終究是年頭太長了……於大章也很無奈。

十六年,足以讓人忘掉很多東西。

劉金鬆能想起這些,其實已經很不容易了。

歎了口氣,於大章站起身,又來到他的麵前。

“再來一根。”

一支華子再次放到劉金鬆的嘴上,於大章拿出打火機幫他點燃。

隨後他將剩下的香煙塞到了劉金鬆囚服的口袋裡。

似乎在這十六年的時光裡,從來沒人對他這樣好過,劉金鬆一時之間竟有些不知所措。

“警官,我……”他的聲音顫抖著,似乎是想說什麼。

於大章忽然抬起手,打斷道:

“是不是覺得很委屈?”

委屈?

劉金鬆聽到這兩個字後,整個人如遭雷擊,僵在了那裡。

委屈這個詞,他隻在心裡想過,卻從未對人說過,也說不出來。

在監獄找人訴苦,那也得有人聽才行。

哭鬨更是不可能的事情。

監獄專治各種調皮搗蛋。

到了這裡。

是龍你得盤著,是虎你得臥著。

服刑十六年,也讓他知道了凡事都要有理有據。

可人在裡麵,就算想去找證據也沒辦法。

他又不忍心再讓父母為自己奔勞。

所以他也隻能倔強地忍著,堅強地活著。

可就在剛剛,“委屈”這個詞居然從一個警察嘴裡說了出來。

而且還是對自己說的。

劉金鬆終於回過神來,不敢置信地看著眼前這個胖警察:

“你……你能再說一遍嗎?”

他的聲音都在顫抖,甚至連牙齒都在打架。

於大章拍了拍他的肩膀,歎息道:

“接下來就說說你的事,放心,如果你真受了委屈,我保證還你公道。”

他說這話也有些心虛。

公道……

如果真是冤案,十六年青春怎麼算?

人生最好的年華都留在了監獄裡。

這個公道誰能給,又有誰能給得起!

隨著於大章的話音落下,劉金鬆眼中泛起淚花,隨即一顆顆晶瑩滾落……

一個三十多歲的大老爺們,忽然嚎啕大哭起來。

當年含冤入獄他沒哭。

一次次申訴無果他沒哭。

在獄中失去自由、痛苦煎熬他也沒哭。

這麼多年過去了,他甚至都忘記了哭泣是什麼滋味。

但是今天他哭了。

讓人哭泣的從來都不是絕望,而是希望。

於大章也沒勸,反而又坐回到劉金鬆對麵。

馬健也停了下來,安靜地等著。

整個房間內彌漫著一種凝重而壓抑的氛圍。

哭聲持續了大概一分鐘,然後被劉金鬆強行止住。

“對不起……對不起……”

他胡亂地在臉上擦拭淚水,並聲音哽咽地道歉。

“說說吧。”於大章平靜地開口道:

“我想你已經找到了能自證清白的證據。”

看囚犯資料的時候他就已經想到了。

要是沒有找到證據,劉金鬆也不能一直在獄中申訴。

“沒錯。”

劉金鬆做了個深呼吸,讓自己的聲音恢複正常,然後緩緩說道:

“後來我知道了邵欣的具體死亡時間,而在那段時間裡,我正好在同學家玩遊戲機。”

“當晚我就是在同學家裡過夜的,那名同學和他的父母都可以為我證明。”

“所以說,邵欣遇害的那一晚,我根本就沒有出現在案發現場。”

“並且有著確鑿無疑的不在場證明。”

接下來,劉金鬆足足說了半個多小時。

他將這些年所收集到的證據,和當年的細節都說了一遍。

這回不止是於大章聽明白了。

就連負責記錄的馬健,也將這起案子的前因後果弄清了。

當年警方之所以將劉金鬆定為主要嫌疑人,其主要原因就是他和邵欣有曖昧關係。

之後經過dna檢測,留在邵欣體內的男性體液,正是劉金鬆的。

這在當年就是鐵證。

而劉金鬆給出的解釋是,他在這之前被人打暈過。

醒來之後發現自己躺在了一處廢棄的廠房裡。

他懷疑有人在他昏迷時,采集了他的體液。

對於這種事實不清楚的描述,警方沒有採納,並在抓捕當晚對劉金鬆進行了突審。

那年劉金鬆才18歲,心智不是很成熟。

所以嘛……

麵對審問,說了一些對自己不負責任的話。

等判決下來了,劉金鬆也反應過來了,但也晚了。

這之後就是漫長的十六年。

雖然劉金鬆一直沒放棄申訴,可惜沒有任何結果。

有些案子就是這樣。

就算期間有人發現了疑點,可一旦深究下去,便不可避免地要去得罪某些人。

因為倘若真的成功翻案,那麼當初經辦過這起案件的人都要倒黴。

這就是人情世故最可怕的地方。

維護了同事之間的關係,就沒有公平公正可言。

個人情感淩駕於法律之上,正義還如何伸張。

(本章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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