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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狸奴威風凜凜。
除過針腳粗陋外,簡直無可指摘。
我對自己的成果,越看越滿意。
抱著它去找小季先生。
卻冇想到,迎麵撞上了謝蘅。
他伸手拿走了我懷裡的東西。「我不是說了嗎?女子畫一些蝶戲蘭草之類的,會更雅一點兒。」
我皺眉搶過那對護膝。
「這並不是給你的,你冇有資格對我做的東西指指點點。」
謝蘅意味不明笑了一聲:「好了,上一回的氣也該消了,我聽說了,你娘要回來了,到時候我自會空出半日去見長輩。」
我連連擺手,「不必了,從今往後,我們橋歸橋,路歸路,我也說得很清楚,我不會做你謝家婦。」
「你......」謝蘅掀起眼皮,微妙地停頓了一下。
「隻怕以你娘性情,會提刀殺到我們家,非逼我娶你不可。」
「我娘回來了,我自會轉告她,我們之間不共戴天,還有,我娘她根本不是你說的那種人。」
阿孃曾告訴我,倘若喜歡一個人,可以大膽表示、勇敢追求。
不必在意世俗的眼光,首先要自己痛快了。
她說:「倘若,很久很久以後,你發現,那人並不珍視你的心意,那你可以隨時收回,然後給下一個。」
心意是很珍貴的東西,不應當蹉跎。
那時,我問阿孃:「那多久,纔算久呢?」
「為娘我呢,當然是希望你可以當機立斷,但這種事怎麼做得準呢?」
「至於時間的長短,假如對方人品貴重,這個時間也不會很長,假如對方黏黏糊糊,那你就當吃個教訓。」
謝蘅就是我吃的大教訓。
我毫不留情地拿走了東西,找到了季長偃。
他看著那對護膝,捺著眉毛,推開了半寸:「何意?」
「那日先生對我說的話,我想好了,我也很喜歡先生。但是先生,比起喜歡,如今我有更想做的事情。先生對嶸山書院,有深厚的情感,我不捨得讓先生委屈自己,更不捨得委屈我自己,所以,我是來與先生告彆的。」
那一日的季長偃,聽完我的話,沉默了良久。
最後,他笑著說:「好,至少我們日後互通書信,讓我知道,你過得好不好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