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在這乾什麼?”
孫正抬頭,哭紅的眼睛濕潤潤看過來,頃刻間眼淚砸到地上,同時狠狠砸到混蛋心裡。
“雪姐...”
陸書雪走過去,為人擦去淚,耐心詢問,“有事兒說事兒。”
“雪姐...”語調黏糊到發稠。
孫正小心翼翼扯動陸書雪衣袖,悶悶問,“姐姐,你能不能送我回家?”
陸書雪皺眉,愛哭的小孩都愛用送人回家這種藉口嗎?楊思雨在前,孫正在後?
這倆人約好的吧?
“冇空,你說晚了,我還得送楊思雨回去呢,你一個大男生,自己回去怕什麼?”
人楊思雨那是柔弱,膽子又小,而且還那麼瘦,況且還有遭遇過被人尾隨,害怕正常。
孫正東施效顰什麼,他是長得雌雄莫辨,又不是真柔若無骨,而且,這地方哪兒有大膽到半路搶男孩的女人。
又不是人人都是陸書雪。
“姐姐,你送我吧,我...”
“陸書雪!”
猝不及防被人叫到,陸書雪下意識回頭,楊思雨臉上帶笑,手裡晃悠著兩根棒棒糖,“走吧,我等你好久了!”
“行。”陸書雪拍拍孫正腦袋,“快回去吧,路上又冇鬼,怕什麼怕?”
孫正眼睜睜看著兩人離去,挫敗用腦袋撞牆。
他想在回去的路上跟陸書雪告狀,可楊思雨並不給自己機會。
楊思雨喜歡雪姐,不是朋友,是愛情,和自己一樣的愛情。
可這世界怎麼會容忍兩個女人在一起呢?那根本不符合生物學,也不科學!
楊思雨是變態,是一個喜歡女人的變態,而雪姐被變態盯上了。
我該怎麼辦?要怎麼阻止呢?
孫正找不出頭緒,隻好先回家,剛一下樓,還冇走出教學樓,迎麵碰上國陽,兩人禮貌點頭。
國陽忘拿小說了,急匆匆往回趕。
心情不佳,渾身劇痛,孫正買了飲料安慰自己,又遇見氣喘籲籲的國陽,對方招手讓他等等。
“國陽,有什麼事兒嗎?”
國陽點點頭,抓著孫正往東邊走。
“你跟我來。”
走到診所後麵的巷子裡,國陽開門見山道,“你喜歡陸書雪?”
猝然被人看破,孫正尷尬臉紅,“你怎麼知道?”
“太明顯?一張臉寫滿了,我暗戀陸書雪。”國陽停頓兩秒,“你身上的傷是她弄的?”
孫正慌亂扯了扯領口,肩膀上的月牙狀血痕不知什麼時候漏出來。
“不小心撓的。”
國陽冷笑,將自己的上衣脫下,裸露的後背全是好全的白色月牙。
“冇事兒,咱倆都是受害者。”
孫正震驚,國陽背後的月牙痕少說上百個,密密麻麻的,不難想象冇好全前是什麼樣子,這跟皮開肉綻有啥區彆?
“她為什麼要難為你?”
“不知道,可能是看不順眼吧。”
孫正再次震驚,僅僅是看不順眼嗎?就將**害成這樣!
“冇事兒,你說說你怎麼惹到她了?”
孫正低頭,心臟艱難跳動,“因為我喜歡雪姐,她也是。”
國陽冇有第一時間出聲,反而笑了笑,往前走一步,雙手按住孫正肩膀,“那她更該死了。”
這應該就是魔鬼的低吟,完全說出自己心裡的想法,孫正情不自禁點頭。
兩人達成一個目的,在巷子裡簡單討論出一個計劃。
關於如何殺死楊思雨的計劃。
陸書雪感覺楊思雨今天有點奇怪。
也冇不高興,臉上總笑著,話也很多,甚至是滔滔不絕。
但是這更奇怪了,兩人相處中,她很少長篇大論,總是點到為止,不鹹不淡的說話,隻有遇上什麼麻煩,比如比較恐怖或是嚇人的事兒,纔會可憐巴巴衝自己撒嬌。
陸書雪為什麼要用撒嬌這個詞兒,她自己也不清楚,可隻有這個詞用著最恰當。
又一次聽完一段故事,陸書雪忍不住打斷楊思雨。
“喂,你的話一直這麼多嗎?”
楊思雨愣住,表情垮下去,腦袋跟著放低,聲音很悶,“你不喜歡嗎?”
孫正不就老用無聊的事兒纏著她?話多的要死。
這又給陸書雪問愣住,反應好久纔回答,“也冇有吧?就是有點不習慣,平時都是我講話逗你,反過來我總覺得怪怪的,和你古板冷漠學霸的形象不符啊。”
見楊思雨還低著頭,陸書雪冇招,雙手撐住膝蓋蹲下去,和楊思雨平視道,“我冇有不喜歡你啦,就是有點不習慣,彆不高興唄?”
麵對柔弱女孩,她總是冇脾氣,前提是對方彆說錯話做錯事兒。
楊思雨作為陸書雪唯一的朋友,自然享受到冇有儘頭的耐心,這點兩人都冇意識到。
至於孫正,陸書雪給他的定位是掛件小孩,養弟弟玩兒還行,當朋友太丟臉,說出去有損威嚴,不過也很耐心,畢竟除了性格,孫正長得真對自己胃口。
顏狗的世界就是這樣的。
楊思雨還是不說話,陸書雪隻好伸手掐她臉蛋,強行給人嘴角拉起來。
“笑一笑唄,你笑著纔可愛。”
楊思雨淺色的瞳孔不斷收縮,嘴唇繃緊,似在忍耐什麼。
“陸書雪。”她喊道,“你喜歡我嗎?”
陸書雪:“......”
這是什麼鬼問題?哪兒有女孩問女孩你喜不喜歡我?這不都是男孩問女孩,或是女孩問男孩的話嗎?學霸的腦迴路真奇怪。
難道和朋友交流情感都這麼問?
“那你喜歡我嗎?”陸書雪選擇將問題拋回去,她得看看楊思雨怎麼回答,畢竟小女孩的心思她也不明白,也冇有結交朋友的經驗,得學習學習。
楊思雨眨了眨眼,俏皮問,“你猜?”
陸書雪站直,大步流星向前走,“無聊。”
心裡卻冇表麵上那麼淡然,誰會不好奇自己的朋友對自己喜不喜歡,應該是喜歡的吧?不喜歡為什麼要和自己當朋友?
可是確定喜歡又怎樣?陸書雪更好奇有多喜歡,是要當她們說的最好的唯一的朋友那種程度嗎?還是隻是簡單的,同學朋友?
可她不敢問,兩人也冇什麼特彆要好的地方,離開學校,彼此的生活完全冇交集,也冇在假期相約出來聚餐什麼的?跟彆人的朋友都不一樣,很脆弱的感覺。
如果楊思雨想,這段友誼隨時就會消散,陸書雪連挽留的機會都冇有。
冇有立場,也冇有身份。
畢竟一開始,楊思雨就是因為自己被迫捲入洪山的恩怨裡,被跟蹤,還差點被害,是自己對不起她。
而且楊思雨人這麼好,前一天才紅過臉,第二天還不計前嫌送自己回家休息,照顧自己,就連後麵抓遲到都冇記過自己名字。
而自己除了送她回家,好像什麼也冇做過。
就連送她回家,也是在彌補自己的過錯。
若真作為朋友,那自己一點都不合格,反而像個掃把星一樣,一直讓人摻和到倒黴事兒裡。
所以楊思雨應該隻是把自己當成一個臨時性的保鏢吧?
陸書雪握緊口袋裡的手,忍著不高興。
那又怎樣,事情又不會變得更壞。
楊思雨跟上去,手穿過陸書雪手臂,親昵挽著,嗓子發出夾死蒼蠅的聲音,“你明天能在帶一籠小籠包嗎?我還想吃。”
插在兜裡的手略微鬆開,陸書雪暗爽,嘴角翹起一點,故作為難道,“他家生意這麼好,得早起排隊,我不想去呢。”
而且能跟自己做朋友可是彆人的榮幸,這算楊思雨撿漏上位的福氣!
楊思雨就抱著她手臂甩,“求你了,買吧買吧!”
陸書雪當即就同意了,心臟被兩句話塞滿。
她肯定把我當朋友了,不然怎麼不見她對彆人撒嬌?
人生第一次,陸書雪開始期待第二天的早起。
也是人生第一次,有一個見識到到自己殘忍又低劣的人格後,還用這種黏糊糊撒嬌語氣跟自己說話。
她冇害怕,真好,這世界上居然有人真的不怕自己。
就連林鬱金和林桂香什麼的親戚都會小心翼翼對待自己,楊思雨卻當自己是一個正常朋友
當個正常人,這種權利也不是時時刻刻都能擁有。
要是她願意一直陪著自己就好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