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給親哥打工三年月薪三千,我入職對家後全家跪求我

✍️ 小詞 · 連載中

三年前,我媽用一個“親兄妹不分家”的承諾,換走了我年薪二十萬的四大錄用信。三年後,我拿著三千塊的月薪,在我哥的公司裡做瑣碎的雜活,活成了全家嘴裡的“不知好歹”。年會上,我哥摟著滿身名牌的妻子接受掌聲,目光掠過角落裡的我時甚至冇有停頓。那晚,我提出當初承諾的百分之十股份,他審視著我,一字一句地說:“就你這點本事,出去能值幾個錢?”嫂子晃著紅酒杯補充:“女孩子要那麼多錢乾什麼。”我媽在旁邊幫腔:“一家人還分什麼股份,你哥還能虧待你?”我花了一週時間,把公司所有的假賬、合同、轉賬記錄,整理成一份一百頁的審計報告。然後,我把這份報告匿名發給了他最大的競爭對手。r1cS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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